第140章 垂泪湖——献给青春、欲望和爱(2/2)
回到1997年,从那一刻开始,我从少年时代的浑浑噩噩中彻底摆脱了出来,某种意义上说,开始有了方向和梦想。此后的很多年里,我可以毫不羞怯地说自己是一个梦想者,而且,不知不觉中,我的梦想也感染过一些其他人,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人生。不过在当时,这一切都还未发生,那时我心中只有几个简单的念头:
我要爱她。
我要读中文系。
我要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看到她更多的笑容。
哪个少年心中不曾有过一个少女和一个梦呢?还有很多由此而起的连带的梦。只是少女会变老,梦的持续时间也有久暂之别罢了。
第二天,我跑了好几家报刊售卖处,那期刊物都已断货。无奈之下,我去问琳,琳让我去城北“谭街”的一家小店,并问我身上有没有带钱。我搜搜口袋,还真没有。她顺手给了我两元——那种现在已经绝版的绿色二元钞票。
谭街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巷,似乎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没怎么变过样子。那家小店在一座灰砖砌成的瓦房里,很冷清,一位老爷子和一位老奶奶看店,看着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除报刊外,这里还兼卖小玩具和小零食。我从那里找到了仅剩的最后一本。揣在怀里,归途中,与骑车回家的琳迎面相遇,她笑问:“买到了吗?”
“买到了!”
我们彼此一笑,擦肩而过。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似乎变了样子,或许生活本身变化不大,只是内心期待的那个认可与接纳自己的契机到来了。之后直到中考前夕,我收到很多读者来信——几乎都是女生,从黑龙江到海南岛都有,有报自己身高体重然后自称这些都是“青春秘密”的,还有班彩色信纸折成方胜儿或千纸鹤的。这些人都表示想交“笔友”,在那个没有网络多时代,“笔友”是一个种很常见的超越日常生活空间的交流方式。
那些信,我一封也没回。那时我的心全在琳身上。我母亲倒是经常拿给亲戚炫耀。
那时我坐在教室中间第一排的最右侧,琳坐在第二排的最左册。一排有五张课桌,我们直之间是一个对角线的距离。每次班主任带着诡异的表情把信交给我,并说“你这小子最近有点不对了”时,她似乎有点闷闷不乐。
(旧照片,琳的侧后方影像,没有带熟悉的淡黄色发箍)
我开始了追逐梦想的日子,每天在教室里看见她,总觉得自己精神为之振奋。那大概也是我有生以来直至今天最昂扬的一段时光。每个夜晚我也都会做很多梦,很奇怪的是,我几乎不会梦见琳,只有一次,记忆特别清晰:
梦中我走在城北百年老街的黄昏里,燠热的夏日,街上静寂无人,一切都向石条路投下浓重而静止的阴影。我和一个被对着夕光因而看不清面孔的对手肉搏,我被摔倒在地,对手压在我身上,拿一根细长的针刺穿了我胸口心脏的位置。痛感中,场景突然转换,我回到了校园的操场,在单杠架边,眼中的时间是奇妙的金黄色,被夕阳涂得辉煌而倦怠。我感到世界似乎经历了一场战争,而我是最后的幸存者。琳出现了,低垂着眼帘,默然不语。
我问:“琳,是你吗?”
“是我。”
我抱住了她,而她两手低垂着,让我拥抱,然后,梦醒了。
醒来后,我依旧觉得心脏隐隐作痛。
“琳,是你吗?”2006年,当我和琳相对闷闷地抽完一包烟后,我拥吻着她。她向后仰倒在床上,眼帘低垂,就像当年我梦中的神情一样。
“是我。”
“我爱你,你知道吗?”
“我知道。”
你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不知泰戈尔写下这两句诗时,是经历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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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瘟羊
前些天,我一直在家中寻找两册1996-1997年的旧日记,它们在家中书柜的角落里呆了很多年,直到2009年,我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琳了,才淡忘了它们。
可是,花了许多天工夫,每个角落都搜遍了,怎么也找不到。或许是被父亲大人卖废纸了吧。
其中的第一册,是从1996年9月份记起的,到那年12月止。那时想要给自己一个崭新的开始,于是每天记得特别详细。1998年,老哥们“大豆”曾来我家看过这本日记,看完感慨了一句:“可惜你没接着记下去,不然97年的肯定更有看头。”
没错,那本日记里,一个字也没提到琳。都是些班级和生活琐事,例如:
“周一,升旗结束,往小卖部买烧饼、汽水当早餐,路遇瘟羊,他告知我潘磊喜欢敏,我大笑:潘磊真癞蛤蟆也!”
这个敏,是我初二时的同桌,眼大肤白,也是一时有名的小美女。我对她也一度有过好感,那种青春期少年本能的好感。
敏家里是开理发店的,父亲还是半个县城小有名气的理发师。在那个年代,这个行业很受老辈人歧视。其实,到我这辈人眼中,已经没有这种偏见了,但敏本人很介意。她对外总宣称自己父母是药材商人。大家都知道真相,只是从不当她面说破而已。
长得美有用吗?真有用,试想如果敏不是美女的话,就为这一件事,就会被当年那帮坏小子嘲讽死的。
因为她美,不但没有人嘲讽,反而被很多人鸣恋或暗恋,例如那个矮丑平庸的潘磊。
那天早上,当我笑完“潘磊真癞蛤蟆也”之后,“瘟羊”低着头补充了句:“其实……我也喜欢她。”
“好,我支持你,潘磊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瘟羊”的本名叫扬,这个绰号是后来和他关系很好的女生荷取的,因为他人细心,有时看着比较温吞,纠结起来时低头晃脑,有那么点“瘟头瘟脑”的味道;另外一些时候,他露出内心闷骚的一面,我们也会叫他“骚羊”。
瘟羊和敏,最终也没成男女朋友,大约是因为敏太亮眼,而瘟羊那时太压抑,太不起眼。他俩曾经有段时间像朋友一样相处,但显然,敏没给他进一步的机会。他当时应该写过情书,但敏没有接受。他想请敏看电影,敏也拒绝了。我虽然表示支持他,但我实在也没帮过他什么,并且干了件如今想来蛮损的事情,当敏拒绝了他的看电影邀请后,我开完笑让他问问敏,如果是我请她,她答不答应。瘟羊当真了,而且真去问了敏,当然,她仍旧是拒绝了,意料之中。不过,瘟羊为此事颇生了我很久的气。一次自习课我们一群人互砸粉笔头取乐,瘟羊拿一个大纸团砸向我,弹到琳的桌上,我捡起拆看时,上面画了只正在推粪球的蜣螂,写着我的名字,并配台词:“后半辈子不愁啦!够吃的!”我看了笑得胃疼,顺手贴进了日记本里。
1997年,爱上琳之后,我回想起此事,想象如果换成是琳,我又回如何。显然,是琳的话,我不可能容忍瘟羊对她的追求,也不可能在她拒绝和我看电影后一笑而过。
那时敏的同桌早已不再是我,而是一个被我们叫做“伟哥”的强壮正直,梦想当警察的人。我想,敏应该对他颇有好感。他俩没能走到一起,我回想起来是有遗憾的。
初三上学期末,一个富家子坐在伟哥和敏的前排,自习课上不停地回头调戏敏。伟哥勃然大怒,拍桌站起,朝富家子脸上做了几个挥拳的手势。富家子开口欲骂,而伟哥的拳头伸到了离他鼻尖不到两厘米的距离。富家子嘟囔了两句,愤愤而出。
这富家子在社会上结交了不少混混,当年放学后带混混在校门口拦截揍人,是经常的事。他出门后,我坐过去,称赞伟哥。伟哥淡定地笑笑表示小事一桩。而敏边笑边不安地问我:“如果他带人来找麻烦,你会不会帮伟哥?”
“当然啊,还用说?”我跟伟哥从初一打架到初三,都打出感情来了。
那天傍晚放学,我在操场踢球,只见敏慌慌张张走过来,说:“不好了,你快去看看伟哥还在不在教室……那家伙,带了一帮人过来了。”
我让她放心,然后急忙跑回教室,见教室已空。我骑上自行车,在校园里找了几圈,也没发现伟哥的踪影。于是我直奔校门口,只见那富家子带着十来个混混守在那儿,因为天已颇冷,他们等得也颇久了,都有点打寒颤。见到此状,我才放了心。富家子看到我,问我知不知道伟哥在哪儿。我径答“不知”。一个一身牛仔服的混混吆喝道:“是不是已经走了!”
“走了,别等了!”我骑车扬长而去。
“你要是将来嫁给伟哥,我肯定替你高兴。”第二天,我对敏说。
后来座位调整,我离他们远了,也就没怎么再打交道。如今敏已是一个有经验的护士长。而伟哥最终也没有当警察,做着一些私人小买卖。
潘磊现在是一家饭店的老板,业余兼营高利贷生意。
那个富家子,一次在物理课上骚扰琳,我正欲发作,物理老师先吼出来了:
“这种人,就应该扫脸给他一耳光!这是救他。你现在不拿耳光抽他,将来会有人用刀子捅他!”
富家子现在依然很富,六七年前,在一个老同学请的酒席上,见了一面,人变客气了,甚至喜欢上了书法。
说回到瘟羊,到高中时,他的身高增加了一截。从打篮球和街机游戏中找到了自信。他那时经常学着“白巧克力”的背后传球,把场边的行人和停放的车辆砸出声来。“拳皇97”刚流行的时候,街机厅里的孩子们一见他来,就呼天抢地拒绝对战。
瘟羊不瘟了,骚羊倒成了常态。那时他有了一个同班女友,相貌平平,但人很聪明。但骚羊显然是“到底意难平”。1999年,高三时,骚羊爱上了一个下来复读的女生。那女生黝黑而秀美,不知是谁给取了个绰号叫“船民”。而骚羊不知为何喜欢称她“团团”。那时骚羊家的母京叭儿狗生了一窝小狗,骚羊把其中最可爱的一只小母狗也叫做“团团”,每天早晨把早餐的蛋黄喂给它。那年冬天,一场犬类的瘟疫席卷了县城,五只小狗死了三只,其中就包括“团团”。而骚羊对“船民”即人类版“团团”的追求,也在那个冬天无疾而终。
骚羊后来读了大专,2003年,骚羊和高中时代的女友分了手,找了一个学美术的南方姑娘。那姑娘颇为彪悍,骚羊带她来我的大学考专升本,这姑娘当着我们三四旧友的面,把自己喝得晕乎乎。饭后到教学楼寻找厕所,姑娘晕晕得直奔男厕所而去,我赶忙喊住她。她豪迈地来了句:“我就是想偷窥,不行啊!”边说着,边朝男厕所里探头了几秒钟。
姑娘专升本成功,自此之后,瘟羊便常奔波于两城之间。他们在我校西门外找到了一家僻静又舒适的家庭式旅馆。旅馆建在一处坡地上,爬满了常青藤。那里有间主卧被弄成了双人间,两人总是订下那个房间,然后把两张床并到一起过夜。每次瘟羊过来,带着姑娘,和我午饭小酌几杯后,两人便去入住那酒店,手机关机,直到第二天下午才会恢复联系。自称24小时里可做爱七八次。
在这姑娘面前,骚羊又变成了瘟羊,各种乖,各种俯首听命。到大学毕业时,姑娘表示正式和瘟羊分手,并感谢他两年的照顾。瘟羊和她话别时,带去了几颗从我这儿拎去的猕猴桃。虽然略有感伤唏嘘,也算坦荡放下了。
瘟羊如今是一个律师,和他当医生的太太住在家乡的别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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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色情
1996年的日记没有记完,原因是被不可抗力——我母亲的一次偷看,给打断了。
前一章中说我那段时间开始详细记日记,原因是想在初三有个崭新开始。回想起来,当时记下第一篇详尽日记的原因很可笑,因为某个雨天的下午,我出于好奇,去一家当时流行的私人“录像厅”里看了整整一下午录像。
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即使没进去过,对此类录像厅大约也不模生。里面放的大都是些三流港台动作片,也有《精武英雄》和《力王》之类。往往是摆上一台二十几寸的电视机,起初放的是模模糊糊录像带,到了vcd时代,改名叫做“镭射放映厅”,画质清楚了不少。黑洞洞的房间里,满挤着人力车夫、市井闲人和地痞混混,烟雾缭绕,脏话时起。只有一种情况会大家都安静下来,就是当老板偶尔插播一两段“毛片”,即当今网友所谓“爱情动作片”时候。
鲁迅先生描写过上海买黄图的瘪三的吆喝,道是“阿要春宫?西洋的,东洋的,都有……”在1996年那会儿,东洋片子还没大量引进内地小城,基本以西洋片子为主。到世纪末,则是一片泛滥了。
1996年秋天,我虽然有幼时和晶晶亲昵举动的回忆,虽然有过青春期的饥渴和肉体幻想,但其实还并不太明白性行为究竟是什么。因此,当西洋动作片的画面赤裸裸展现在眼前时,还是感到了很大的震惊。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意识:爱是温情,而性则充斥着野蛮。这个观念,束缚了我很久很久。
话虽如此,而在当时,当我从视觉画面带来的脸热心跳和勃起中回过神来,回到家中,拿出日记本,详细记下了所看到的画面。而后,怎么想,都觉得我的日记本里不能仅有一篇这样的东西,于是,开始了每天详细的记录。很多事情的机缘,就是这么奇妙。
1996年12月的一天,我下了晚自习回家。却见客厅亮着灯,原本此时该已上床入睡的父母端坐在沙发上。见我回来,母亲严肃地指了指面前的一把椅子,命令我坐下。我看到那册日记本就在母亲的右手边,心里瞬间一紧。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我承受着她的呵斥,低头不语。当时那些话,大部分都已忘记了,只剩得一句:“这么不纯洁,这还是我儿子吗!”
被训斥完,回到自己房间后,我便把那页日记撕掉了。而且很长时间里再没提起写日记的兴致。直到1997年春天,在另一册日记本上,满记着初三最后一学期的事,尤其是很多和琳有关的事,只是不曾拿给大豆之类的损友看过罢了。如今,两册日记都不见了,呜呼哀哉!
青春期对色情的好奇和向往,有时是抑制不住的。那时教英语的女老师曾在课堂上对着我们抱怨,说你们这些现在的小孩子真可怕,什么都懂。20多年后,一个学生跑来跟我说:我的比你们那时早熟,我们现在“什么都懂”。我哑然失笑,更明白了滚石乐队的那句形容孩子们的歌词:“doing things I used to do, they think are new.”的味道了。
那时候,我常和好友王永一起,跑去语文老师家看书、聊天、下象棋。语文老师时年25岁,跟我们没什么隔阂。他家住在城乡结合部靠近河堤的一个村庄里,附近还高矗着一座年深日久的红砖烟囱。某天晚上学校停电,我和王永沿着夜幕中的河堤摸索到了他家。屋里有灯光,敲门后却不见动静。他大约正在床上和妻子敦伦,好半天才穿着睡衣起床开门,人看着还有点狼狈。那天我们聊读书、买书,不知怎么聊起了《金瓶梅》并引出很多色情话题,老师说道:
“黄色录像,虽然视觉冲击力强,但人脑对画面的存留能力有限,看后就会忘,危害不大。黄色书籍则不一样,因为文字可以留在心里,反复发挥作用——所以《金瓶梅》不能不禁啊!”
我和王永经常结伴逛书店,1997年初想,县城的新华书店还是一座建于民国年间的两层旧楼,雨天里常常弥漫着书页的霉味。书架和顾客之间,隔着一道柜台,一个一脸横肉的胖店员,常常双脚翘在柜台上,翻看梦梅馆出版的《金瓶梅词话》,这是一个四册排印本;还有一版香港太平书局出版的影印六册本。我和王永见到,都感慨中国是真的开放了。这两款书,我们当时都没钱买,买了也不敢带回家去,如今想来很是遗憾。
至于一般的色情小说,当时倒很容易得到。每个黄昏,公园门口都会出现一些流动书摊,主打各种盗版书,从《读者》合订本到《李敖回忆录》,再到全庸、占龙的武侠小说。如果略微示意,或是用目光在摊上寻来寻去,摊主就会神秘地抽出一本书来,问是不是想要这个。若拿起翻看,暗示自己有兴趣,则摊主又会变戏法似地抽出一本又一本——自己找是找不到的,也不知摊主塞在哪儿,至今回想,都觉得那些摊主一个个都像戏法大师。
我那时曾在这样的书摊上买回一本盗版的《如意君传》,这是一本书明朝的艳清小说,写武则天和男宠薛敖曹的故事。现在网上还能看到全本,也是奇事。明朝虽然盛产色情书,但大部分描写千篇一律,其中总少不了数量词的堆砌;而八九十年代的淫书作家写的那些,又往往靠语气词和拟声词充篇幅,稍微看几种,也就觉得俗烂了。
在那个没有网络的时代,县城里有很多租书屋,如果和老板够熟,便能租到一些“秘本”,都是些带情节的色情小说。当时班上有个很诡的小子,绰号“海龟”。此人做过两件被旧日同学铭记于心的事,一是打麻将偷牌;而是到租书屋里租那种色情小说,租回来后,嫌情节麻烦,专门把色情描写的部分撕下来,日积月累,订成一册,称之为“精华本”,只把剩余的糟粕归还书屋老板。久而久之,老板发觉,让他赔偿了一笔钱——足够把那些书全买下来了。
在初三下学期浮躁的日子里,海龟的“精华本”造福了半个班的男生——也曾耗掉了我一节晚自习。那时候,秉着共享精神,男生们会悄悄地在自习课上把它互相传递,传递路线上的女生也会心照不宣地帮把手。有一次,不知谁把那精华本传到了琳手里。
琳有一个习惯,从她手上经过的东西,她一定会好奇看一眼。我们屏住呼吸,紧张地看着她把那一叠东西翻开、浏览……几秒钟侯,只见她的脸刷地一下涨红,将“精华本”甩出了三米多远,正落在教室门口。忘记后来是哪位勇士冒着被她鄙视的危险前去捡了回来,避免了被老师发现的命运。
26年后,由抑郁转为躁郁的琳,琳在近乎疯狂的苦闷中,一路飙车到了浙江,寻觅她大学时的上铺——一个已经离婚的浙江女子。两人大约是喝了些酒。到晚间,琳给我发来几张双眼迷离的自拍照。带着醉意告诉我,她们去做了脚部按摩。
“技师是男的还是女的?”我第一反应是问了这么一句。
“女的!”琳笑了,“我上铺还说要去找男技师——口嗨而已!”
“不过,”停了一会儿,她说,“我跟我上铺,从前确实做过一些疯狂事,我们大学时曾经一起去网吧包夜看动作片。”
“额……”我回想起当年在脸红之下甩飞了“精华本”的琳,显然,那个琳已经不会再回来了。岁月让我们对一些事物变得坦然,岁月也让曾经憧憬的很多神奇隐秘变作了乏味。
“我长大了。”
这是2022年琳和我恢复联系后,最常说的话之一。我至今还未能完全体会出这句话内在的重重滋味,就像我无法条分缕析地描绘出它在我内心引发的多重感受一样。
“我大学时,也曾带女生去网吧看过。”这是我的回复。
“哦……那你也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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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天才
“你有没有发现,我们初三那个班,简直是天才集合地啊!”2023年1月初,琳对我说。
“天才?有哪些?”
“我现在几乎没有了记忆力,不过,至少我还记得的,你一个,古菲一个,我一个!”琳认真地说,“你是读书天才。古菲是绘画天才。我,我能自学心理学治好自己的抑郁症,至少算个心理学天才!”
“王永呢?他算不算天才?”
“他不算。”
“王永……他是个人才。”我细想了一下,说道。
“古菲,我就记得他当年天天画画,画得很好……不过,他在我心里地位远没你的重要!不能比的!”
“古菲,他确实是个天才。”我说。
“古菲”是初三时我们班乃至全年级都有名的小帅哥。这并非他的本名,而是谐音。因为上章提到的那位制作了黄书“精华本”的“海龟”某天读英语时发现,这位帅哥的名字用英语腔读起来有点像《米老鼠唐老鸭》系列中的那只傻乎乎的黑狗“古菲”,于是我们从此便习惯这么称呼他。那时的古菲,一言一行,都洋溢着天真和夸张的感觉。例如——
“你们见过力气大的人吗!”某一天,体育课前,古菲手舞足蹈地对我们描述道,“我见过一个,上周六我跟我表弟在体育场打羽毛球,打着打着,突然来了一条大汉,非要加入,我们也不敢拒绝啊。可那人,力气真大,每次打球,只听见一声巨响,球不见了——嵌进球拍网子里去了!”
“NoNo,”大豆同学用一贯的嘲讽语气损道,“非是他力大,是因为你那球拍太破太旧了吧!”
还有一次,我们不知怎么聊起了“吃胎盘”的话题,关于这算不算吃人肉,大家各有各的看法,古菲来劲了:
“你们吃过吗?没有吧!我尝过,我妈妈不知从哪儿弄到的,拿回来煮熟了。我尝了一小口,(皱眉,捏鼻子)恶心!我爸看了,也说,恶心!最后是拿去扔了。”
那是日本动漫渐渐在我们国内扩大影响的年代,鸟山明、北条司、高桥留美子和井上雄彦、和月伸宏等人的作品精彩了当时少年的精神世界。国内首批仿效日漫画风的创作者也一度展露头角,如陈翔、颜开、姚非拉。他们的作品集体出版时,还曾经惊动过《焦点访谈》,最让人眼前一亮的作品,是颜开的《雪椰》,里面那个穿越时空被用巨型邮包寄到1994年的美少女主角“阿雪”,曾经是多少当年男生的梦中情人。
“阿雪”登场三年后,古菲才托我的福看到那本漫画。那是我在海龟租色情小说的出租屋里发现的,全城唯一一套三册单行本的《雪椰》。第二天,还书给我时,他附赠了一张自己的手绘,是用圆珠笔画的《雪椰》开篇扉页图,画得妙极了,能把颜开本人吓一跳。那时他还从未真正学过绘画。
在那之前,我的好友王永,经常和古菲一起临摹《科幻世界画刊》中的作品,像阿恒的《少林正宗》之类。阿恒的画风模仿刚嘛呢,复杂而呆板,远不及颜开的流畅优美。不过,没多久,王永就放弃了,因为两人同时画,而古菲轻轻松松就可领先一筹。古菲继续着他的临摹大业,而王永则转为和我一起满城逛书店买书,一起写散文,写诗;后来我的作品发表,王永也未见再写。
古菲越画越快活,某一天索性用北条司的画风在课桌上玩起了创作:一对俊男美女的脸,正在深吻。
至于这副画引起了班主任怎样的反应,我已经不记得了。
后来,古菲选择了走艺术生路线,高考专业成绩很高,却栽在了文化课上。复读之后,考入了清华美院。
后来的几年里,古菲和旧日同学断了联系,也很少回故乡。直到2014年,当他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时,很多人倒吸了口凉气:眼前之人身着黑衣,却配了条细细的绿色女式裤子,昔年白嫩的脸,长起了黑硬的连鬓胡须,一尺多长的烫卷过的发辫拖在脑后。这种形象,在都市文艺圈力算不了什么,可出现在故乡的小城,总让人感觉有些不协调。我们走在街上,古菲总引起很多路人的侧目。
小城有自己的惯性和节奏,如今的古菲已经不属于这里;这里,也还没有准备好适应他。
如今的古菲身上,依旧带着那种青葱的天真感,只是话变少了许多,成了个有点呆萌的艺术家气质的老帅哥。
他曾经以这样的形象上中央台做过广告,相当的洒脱不羁。不过,这些年下来,他的主业是制作皮具,自己设计,自己选料,自己缝制,市场对象针对女性客户。他的作品常给人一种性暗示或sm的味道,例如手枪形的挎包、带黑色尖锥的项圈等等。一些中产阶级女性表示觉得不上档次,不过,他有自己的受众和粉丝群体,目前也算是圈里小有名气了。
“你说我们当年那个班是天才聚集地,”我问琳,“可是,为什么,班上至今没有一个人做出大成就来呢?”
琳思索着。我回想起几年前王永刚刚到上海时,对上海人的仰视。那段时间,他对妻子瑶(我们当年的班长)说话时,习惯性地强调“人家上海人喜欢这样”、“人家上海人喜欢那样”。后来瑶觉得有些受不了,反驳道:不要总把上海人视作标准,我们小城出来的人同样不差。王永让她举几个例子出来,瑶想了想,说道:
“例如,古菲,还有孙。”
“那又如何?那么多年,我们那么多同学,不也就出了'一个'古菲,'一个'孙吗?小地方和大城市终究不一样!”
这段对话,后来瑶讲给我听时,我深深叹了口气。
2010年,我在上海读研究生时,曾经到一家动画公司应聘兼职编剧。几名面试我的在职编剧,年龄都和我相仿。他们想听我讲述自己阅读观看动漫的生涯。我从儿时说起,一直说到陈翔、颜开、姚非拉,他们中的一个人,淡淡一笑:“姚非拉,我们跟他蛮熟的。”
那一刻我回想起当年那个雪天夜晚我在租书屋昏黄的灯光里发现全城唯一套《雪椰》时的惊喜,想到古菲悄悄临摹时的劲头。我想起一句话:虽然条条大路通罗马,但从有些地方出发,离罗马很远;从另外一些地方出发,却很近。
“天才,却没有大成就……”琳喃喃道,“作为你,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作为我,只能说,原生家庭伤害太深。”
“嗯,说来听听吧。”
“你记忆中,十五岁的我很美。可我从小从不觉得自己美。没错,我会唱歌、跳舞,很小就上过电视。我姨夫一见我,就喊'电视明星!'可我从不觉得我美,虽然所有人都在提醒我这一点,但是我妈——我不想喊她妈,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我爸对她没有感情。我爸本是一个优秀的会计,当年有机会留在省城。但因为是家里的独子,最后他放弃了,选择了回老家,陪伴父母。可他心里始终有一个情结,觉得自己这辈子,有遗憾。
“我出生了,我是个女孩,我爸很失望。我那个重男轻女的老爸,我的亲爸!我从小漂亮、聪明,我能歌善舞,我中考体育成绩满分,有什么用?我是女的!”
她停顿了一下,问我:“你小时候,你父母吵架吗?”
“当然吵,有一次,他们吵得很凶,我爸不说话了,喝酒解闷。我妈生气道:有本事一起喝!然后,她自己穿着睡衣出去,搬了一箱啤酒回来,把自己灌醉了,我照顾了她一夜。”
“真好!你妈真好!”琳的眼睛放出光来,“他俩吵架,她喝酒,是伤害自己,而不是伤害你。她很爱你!我妈,不,那个女人!他们吵架,她会偷偷打我!她嫉妒我比她好看,见到我照镜子照久了,就会上来剪我的头发!她还烧掉了我的东西,我初中时代所有的记忆。
“因此,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好看,因为心里的阴影让我不敢觉得自己好看。我习惯性地紧张,对一切都紧张。我高三时,我模拟考试经常年级前几名,但到了高考,我紧张得发挥不出来。我本想考北师大,去北京,但我没考好,后来才去了省城,去了A大,去了垂泪湖。
“我小时候,他们为了生二胎,把我送去了乡下,送到那个女人的娘家那里。那个寨子里,没人宠我,也没人用心照顾我。我隐约记得,我哭得太厉害时,有人掐我的肉,恐吓我别哭。我还记得我被老鼠咬过,从此怕老鼠。没有人理我时,我一个人蹲在寨墙边的树下,呆呆地数蚂蚁。你能想象吗?
“我爸妈,他们互相抱怨,那个女人说我爷爷这边亲戚都不好,我爸又说我妈那边亲戚都不好,他们把这些情绪垃圾都倒给我。可我呢?我爸又常说,之所以不离婚,就是因为有了我!可当我把自己的抑郁症治好,我突然看清了现实,现实!现实是——我从刚一出生,就被他们希望死掉。就因为我是女的!我后悔,还不如活在抑郁症里好,至少我还有我的药,抑郁症有药,现实没有药!
“有人说,如果出生在大城市,会怎么样,我不去想。我想的是,如果我出生在一个健康的家庭,从小健康成长,我会怎么样!”
琳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又对我对我说道:“你妈妈,她很爱你。”
不知怎地,我想起了辛笛的两句诗:
小镇不是给不生根的人住的
那么我还不想自杀就只有再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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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老寨
五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安德鲁·怀斯的一幅画的时候,被震惊了。画中是一男一女站在冬日黄昏的乡间,靠着池塘和枯树,一条小径通向有些迷茫的远方。画风是是怀斯一贯的缩了温情与乡愁的味道,而我在恍惚间,仿佛从中看到了某段前生往事,或是旧梦中的景象。
太像了,画中的树木、村径和池塘,和我童年时熟悉的老寨,一模一样。
老寨已经变得越来越老,寨子中心已经少有人住。年轻一辈人中的大部分,要么已经离开这里,住进县城或别的城市,要么就已经从寨内迁出,迁到村口更靠近公路的地方。只有老树、池塘、荒草陪伴着寨里越来越少的老人们一起变老。
现在我才明白,那时震惊了我的这个似曾相识的景象,不是在过去,而是在未来——相对于五年之前的未来。
2023年1月21日傍晚,和画中相似的情景发生了:我和琳在老寨池塘边路径分叉的地方驻足。她的蓝色停在村口。唯一和画面不同的是:画中两人服装一灰一黑,而我穿的是红色羽绒服,琳穿的是粉色。
“这是我的童年乐土。”我说,“小时候,父母管我很严,只有暑假或寒假来这里,来我外公外婆家,我才有自由空间。”
我们身边的池塘,实际上是已经不完整的“护寨河”,俗称“寨海子”。旧中国那会儿,土匪横行,而一旦寨民们扯起吊桥,关闭寨门,架起土炮,土匪都会灰溜溜地离开。
“小时候……啊。”琳说,“小时候,这海子里的水好清啊!”
“是啊,还带着水草的味道。那时暑假,我天天光着屁股在这儿玩水。我很笨,一直学不会游泳,不过,我肺活量大,水底下潜泳,我是第一。那时我和寨里的男孩们玩游戏,把半块砖头往远处水里一扔,大家潜水去找,先找到的就算赢,几乎每次都是我赢……”
“你那时,在这里见到过我吗?”
“好像……没有吧,又或许是忘了。我那时都是和寨里的男孩子玩,不然就是和外公在一起。外公拿针给我敲成鱼钩,钓泥鳅,那时海子里这么多鱼,野生的,放养的……可不知怎么的,我只能钓到泥鳅。”
“那也比我强,我小时候……我记得那时还有些残余的寨墙吧,我小时候,一个人寂寞了,蹲在那寨墙下数蚂蚁……”
“数蚂蚁?”
“数蚂蚁,唉,不提了,我一想起来,心里就……”琳的神情和周围渐浓的暮色一样黯然,“还是说点开心的吧,你来说。”
“小时候,一个夏天午后,舅舅在这海子里教我学游泳,当然还是没学会。他放弃了,开始给我演示他摸鱼的本事,结果鱼没摸到,摸到的是……”
“什么?”
“两只虾,很老的虾。”
“你怎么知道很老?虾又不会长皱纹!”
“没长皱纹,长满了青苔。虾壳的颜色,变成了那种长着青苔的青砖的颜色。”
“我记得,那时候,夏天最热的那几天,到晚上,全村人都会离开家,带着席子,到海子边上睡,我就曾经这样睡过。”
“我也是啊!那时候,我钓上一整天都泥鳅,到晚间,外婆不用给我做晚饭了,就把那些泥鳅油炸了,放在竹筛子里,端到海子边,躺在席子上吃。很香,很脆……”
“你小时候,真幸福。”
“那时确实幸福,暑假作业丢在一边。吃着炸泥鳅,听寨里老人们谈天说地。有一个远房老长辈,还跟我比拼说谜语。我给他讲八十年代儿童谜语书上的那些,'什么船儿上月球,什么船儿海底游,什么船儿水上飞,什么船儿冰上走',答案是——'宇宙飞船上月球,潜水艇海底游,气垫船水上飞,破冰船冰上走。'老长辈一句也答不出来,不过,他给我出的一个谜语,也把我难住了。”
“什么?说来听听。”
“那是个有味道的谜语。”
“说吧。”
“他说:你听好了啊!——'什么层层叠叠?什么粒粒砬砬?什么有黑又白?什么两头尖尖??
“什么?”
“我猜不出来,他告诉我答案,我笑得扑腾了半天——'层层叠叠是牛屎,粒粒砬砬是羊屎,有黑有白是鸡屎,两头尖尖是——老鼠屎!”
琳也噗嗤一声笑了,笑了很久:“我对'屎'这个词很敏感,因为跟我的姓谐音。”
“我记得,大学那会儿,你曾开玩笑叫自己'大便琳',我说不好听,你还振振有词:'哪个人不大便!'”
“哈哈,是的,'大便琳'。你知道吧,心理学上说儿童都有一段'肛欲期',我可能因为心理长期停滞,肛欲期延续比较长吧。我常常会梦见厕所,我郁闷时,心悸时,常常把自己一个人关进卫生间里,也不是需要上厕所,就在那儿呆坐着,很久,很久,直到平复下来。那样的时候,我就觉得卫生间里的空间是完全属于我的,是这世上我唯一能完全掌控的东西,我感到安全。”
琳看了看四周,枯燥的树木、海子里的浊水、关门闭户的村舍院落,都已经彻底融进了夜色,她揉了揉眼角,说道:
“这寨子,对你来说是童年乐土,对我来说,是童年噩梦。我那时被寄养在我外婆家。可有谁会关心照顾我呢?朦胧中我记得那时一次次声嘶力竭的哭,没有宠,也没有哄,只有被吼,被吓唬,我哭得更厉害了,不知是谁的手在用力掐我,要我把哭声止住。我还曾经被打,但想不起打我的人的面孔,是我小姨吗?还是我大表姐?我治好了抑郁症后,那些记忆渐渐浮现出来。甚至更早的,我还不会走路时,躺在那里,被老鼠咬的记忆。还有,稍稍长大点后,也不知是谁,摸过我的身体,这算不算一种性侵?我,我,我不行了!我这就去找他们问清楚,那时候,到底是谁,用什么方式虐待过我!我这就去我舅舅家!”
她愤怒地走回村口,我紧随其后。沿途的住户都还沉浸在过年的气氛里,有几个儿童,像我儿时那样,兴高采烈地在纸灰堆里搜寻未炸的炮仗。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用带着喜气的惊异眼神打量着我俩,的确,岁月流逝太久了,如今这里已经很少有人认得出我们。
一身粉色长款羽绒服的琳,俯身在蓝色沃尔沃的后备箱上休息了一会儿,然后以一股爆发般的力量掀开了它。从中拎出两箱礼品。
“你说,我究竟要不要带给他们?”琳问我,“这过年的,空手去不大好,但我想起他们从前对我做的事,我就!……”
“带着吧,就算你是去吵架的,也是先礼后兵才好吧。”
“对!我先尽到礼数。”她放下礼品箱,取出一根深色的唇釉,慢慢往唇上涂抹。她的手法很笨拙,有一些釉色被涂高了,图到了上唇上方接近人中的地方。我用指尖轻轻帮她拭掉了。
“我从前,没怎么涂过……”
“我知道,某些人啊,就仗着自己好看,从不化妆。现在想学也晚了。”
她笑了笑,定定神,却似突然有些动摇:“我……真的去吗?”
“去吧……”我想了一下,认为以她的状态,如果此刻改变主意,那么,情绪会继续在心里淤积,待到下次爆发的时候,将会不堪设想。
她和我轻轻贴靠了一下,我帮她拎起东西,再次走到海子边,路径分叉处。我心中交织着忧虑和喜悦,忧的是她此去不知结果如何;喜的是,和她一起回这个寨子,也是我很久以前的一个心愿。
“我们小时候,肯定在这里见过,肯定!”琳说。
“是的,我也相信。”我说,“那些夏夜,我们肯定也曾经在同一个夜晚在这海子边睡过,只是,你在海子北岸,我在南岸。更可惜可惜,那时我们不认识。”
“不然的话……我跟着你钓泥鳅?那样的话,我的童年,会不会有些不一样?”
“一定会的。钓泥鳅比数蚂蚁有趣多了。”
我和琳约好,等她办完事情,便电话联系我,我们在村口会合。如果过程遇到什么威胁,就立刻打我电话。
我们在岔路口暂时分别,她继续向西,我暮目送她身影渐行渐远。心中默想着:
原来,我们俩,在童年时代,便曾经擦肩错过。
如果,儿时的我们在这里相识,又会如何?会一切都不一样,还是仅仅是多了段青梅竹马的美好回忆?
只有一点是确信的:童年的我,一定能让童年的琳变得快乐。
我这么想着,转而向南,越过海子上的桥,前往我外婆家。
那是老寨最中心的区域,从前的熙熙攘攘,已全然不见。有些泥泞的窄窄的村径,不见一点灯光。童年的乐土早已变得荒芜而寂寞,转过一片杂乱生长的竹林,来到旧院。院落中的两棵枣树,一棵桃柿树,还有一棵我儿时亲手种下桃树都已被砍去。外公已去世三年,只剩93岁的外婆,独守着旧宅。隔着门缝我看到她在堂屋昏黄的灯下老眼昏花地磕着瓜子。我敲开门,她好半天才认出我来。
外公的遗像摆在条几上,紧邻着曾外祖母的遗像。我给外公上了三柱香,心下有些凄然。陪着外婆,顺着她的想法,拉拉杂杂地叙话。我建议她平时多找些人来聊聊天,她苦笑笑,说道:
“找谁聊啊,同一辈的人,差不多都死光了,剩我一个。连八十多岁的,也找不到几个了。年轻人呢,只会嫌老太婆讨厌,谁跟你讲话啊……我想着,要寻死吧,也不合适,你舅和你妈都孝顺,也不想叫他们难过……”
“别这么说,姥,你要长命百岁。”
我一边陪着外婆,一边惦记着琳,电话一直没响,至少说明她没有出事。大约半小时后,我向外婆告别,为她掩上房门。又沿着海子边的旧路走回村口,琳已经在车里等我。看她的神情,交织着委屈、愤怒、脆弱和其他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显然,这次和她舅舅家亲戚的交流并不太愉快。
“那帮混蛋!那帮王八蛋!”她恨恨地说,“我在院子里大声质问他们,他们都愣愣看着我,不远也不近。没一个人敢接腔!他们心虚!只有一个我表弟媳妇,过来搂着我哭了。不是我哭了,是她哭了。她说:'姐,我知道,你肯定是受苦了'!”
琳发动了汽车,在夜色里沿着国道向城里狂驰而去。我坐在副驾驶上,沉默地看着她的暴躁,等她一通通激愤的话说完,我递过去一瓶水。
“找首歌,我来哭一下,”她反复调整着曲目,“不行,我想哭又哭不出来。”
她的语言次序开始有些混乱,愤激的对象也在不断转变,到最后,她喊了声:“惹急了我,我去当妓女!”
我缓缓开口:“我——反——对。”
此言一出,她笑了,笑得几乎趴在了方向盘上。片刻之后,她对我斜抛了一个媚眼,笑道:
“反——对——有——效。”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