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漫展行(2/2)
一把普通的木刀都要七八十,一个徽章都要九块,画集88起步等。
而徽章挂画等,我认为没有买的必要。
一方面因为贵,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知道攒多了也摆放不了。
而且只要我想,不少都能临慕出来。
就连找借鉴想原创作画也不是不行,只是太费时间平常没空做。
但想着难得来一趟,留些纪念吧,就又去随便看了看,刮卡中奖手办。
结果就被人那一块儿手办贩卖貌似是找负责人的人,一顿追问。
整的我心情不好,兴致缺缺,整到一个刻晴的手办后,就离开了。
一方面是因为被人面无表情,不分青红皂白的严肃质问,整的我买个手办刮卡而已,就像是被安上莫须有罪名的罪人一般的委屈感。
一方面则是认为对方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纯粹把这个是做一个赚钱做生意的场地。
——认为这里已经不是纯粹的二次元同好聚集地,而是一个充满铜锈味儿的地方了,所以我心灰意冷的离开了。
我坐着地铁倒回去的途中,还因为心灰意冷写这份日记而忽视了时间,坐过了站。
但当我完全坐到火车站旁,听妈妈说已经要订13:50的火车票,往扬州去,准备明天坐飞机往回赶的时候——我想了想,却只是将福袋和手办交给她保管,又一次坐回来了。
我的视角一如既往的狭隘,就像我因为自己的画始终比不上其他人,而时常感到焦虑自闭时一样。
就连这次漫展中有一些画墙,上面有游客的画,看到画的不错的人的画之后,我心里也浮现过类似的感情。
但终究是这些年经过的打击越来越多,抗压能力上来了。
冷静下来之后,我认真思考,认为这只是个体商人的问题,漫展本身是无罪的。
并不是所有商人都像那个手办刮卡区域的总监督者一样那么冰冷,也有热情好客的商人存在——就像那位我刮卡区域的看店者一样。
来这里的人们追求的是一份美好,所以参展的大家是无罪的,不能以偏概全。
想通了这一点后,我又一次坐一号线再倒二号线,重新回来了。
虽然回来后路程用了近1小时至15点,但回来后的我,却只是平静的端坐于一隅之地。
侧耳倾听这份喧闹,坐看无数自天南海北而来的动漫同好,在其间走走停停,只觉岁月静好。
——
尾声:
当然,回火车站见妈妈,理所当然被狠狠训斥一番——「这么多东西根本放不过来,你还得带着你的琴和书包,明天的飞机票咱们坐的是硬座,没多少地方放!」
「你往哪儿放这些东西?都有可能直接花大价钱托运——!!」
好在我第一时间想到了菜鸟驿站,正好附近几百米外就有一个,于是把这三个手办和福袋等东西寄回去了。
随后便步行百米,导致一号线与二号线坐到末尾站木渎,再一次回到了漫展中心。
哪怕只能回来待一个多小时就得立刻离开,但还是享受着这份精神的安详与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