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缚灵法阵(1/2)
一行七人来到丹阁大厅,李煜与丹鼎宗众人暂时道别,丹鼎宗众女听闻李煜也要乘坐灵舟前往吴国,相约灵舟上再聚,李煜自然称是。
他们此行在南越湾的驻地赫然就是丹阁三层,而李煜则要去交接任务。
告辞之时,罗姓筑基期修士还送给李煜一个青色的“酒葫芦”灵器。
此葫芦是他早年时用来藏酒之物,其内有若干个隔离的“酒缸”,可以存放不同的灵酒,作用类似储物袋,乃“储酒葫”,其中的灵酒自然是喝光了,唯有一缸普通灵酒,有治疗伤势之效。
“酒葫芦”没有任何攻击力,只是防御力尚佳,不至于在修士斗法时,被法力波及而导致破损。
李煜一想也是,他虽有两坛灵酒,但都是用瓷坛盛装,若在斗法时拿出来饮用,只要对手不傻,怕瞬间就被其打碎。
储物类的灵器都不能放置在同等级带有储物功能的灵器之中,否则其中“芥子阵法”会互相影响导致储物灵器损毁。
除非另外一个储物法器拥有“须弥阵法”,那样才能纳“芥子阵法”于其中,若是李煜有储物戒或者储物镯,是可以将“酒葫芦”和储物袋以及灵兽袋收在一起,但储物戒和储物镯不是现在的李煜购买得起的。
之前李煜购买中级灵兽袋时,便把初级的那个,反手卖给了丹霖坊梦楼,灵兽袋亦是“芥子阵法”,只是中高级的灵兽袋其中蕴含的是复合芥子阵。
故此李煜只能把两坛青莲灵酒倒入其中一个“大缸”之后,将其别在腰间。
罗姓修士之所以送李煜这个酒葫芦,一来感谢李煜的“全蛟宴”,二来是替众女回馈李煜赠送的赤鳞蛟血肉。
修士讲究“因果”,李煜“送肉”为因,罗姓修士“赠葫”为果。
李煜别着酒葫芦进入丹阁交接任务的房间,此行他共收获了三十二颗龙荔果,他只交给管事二十五颗,一颗四百灵石,共获得了一万灵石。
龙荔果乃果实类灵气之物,不同于灵草,其蕴含水木双属性,李煜若要吸取其中灵气,还要剔除水属性灵气才可。
之所以特意保留了七颗龙荔果,实则是源自李煜身为散修的一份谨慎与习惯,他深知自己一介散修,总需留存几分底蕴作为自保的依仗。
收到一万灵石后,李煜便来到大厅“阵法”柜台,花费了六千灵石购买了目标之物“上品缚灵法阵”。
此阵能够隔绝筑基后期修士的灵识探查,乃上品法阵,除了能隔绝灵识探查外,便再无其他功能,作价六千灵石,非常公道。
阵法之道,博大精深,繁复精妙至极,其门类之繁多,所需知识之渊博,非一朝一夕能够领悟,其中阵法大类就有:杀阵、防阵、迷阵、聚灵阵、灵微阵、复合阵等等。
大类之下,还有许多小的分支,那就更加复杂,不是李煜现在能获知的。
李煜虽想购买更好的阵法,丹阁有售的“上品壁合法阵”,不仅能够隔绝灵识,而且能锁定探查阵法之人,更能防御法力的攻击,实在是外出必备之物,奈何其售价太过昂贵,李煜只能徐徐图之。
购买完法阵之后,李煜又花费一千灵石购置了一缸“木元灵酒”,此酒虽大大不如青莲酒,但也是木属性灵酒,尚够李煜平日修炼之用,李煜购买此酒,以备不时之需。
加上之前留余的灵石,还剩下四千灵石,这些灵石得用于之后乘坐灵舟的花费,李煜自然不能再次花费。
离开丹阁之后,李煜直奔南越湾的凡人区而去,寻觅到一家宾客盈门、生意极好的酒肆,用银子买了好几缸世俗佳酿,便重回修士区那间古朴的客栈,住了进去。
两日后,客栈伙计敲响了房门,并奉告了“越南灵舟”已经抵达的消息。
入住之时,李煜曾让伙计注意灵舟的动向。
先将缚灵阵收起,再把酒葫芦别在腰间,李煜出了客房,结了客栈用度,便直奔南越津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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