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非正常死亡(2/2)
“在这一点上,我都自愧不如。知道吗,那天在文青县医院,我差点就想放弃董书记交给我的任务了,因为我实在有些承受不了……”说着,刘国良的眼圈红了。
大家都沉默无语。
沉默了片刻,秦海说:“刘主任,我们一定要为贾老师报仇。”
“还有秦树安老人家,我们必须为他们报仇。”刘国良脸上显示出下定了决心的表情。
“刘主任,我有一个想法,我们可以到县殡仪馆去试试看。因为我树安爷火化那天,我跟着到了火化场,当时因为我在填写火化登记表的时候写的是非正常死亡,管理员要求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而当时我们没有办法提供,所以殡仪馆进行了特殊处理,但不知道他们的处理内容是什么。”
“你提供的情况非常重要,”刘国良眼前一亮,“那就让于小青与你和秦双开一同去,越快越好。”
很快三个人来到县殡葬馆,但是焚化科的负责人、一位中年妇女却不准许调阅死者档案。
“没有领导指示是不能查阅死者档案的。”
“这是我的工作证,请协助我们办案。”于小青出示了自己的警察身份证明。
“我们有我们的工作程序,没有领导指示的档案调取通知,是绝对不能同意你们的要求的。请你理解我们的工作。”
情况显然有些复杂。
于小青在电话里向刘国良做了汇报。
刘国良只好向董古岭争取支持。
很快焚化科长接到了民政局局长的电话,同意了于小青等人调取档案的要求。
原来在秦树安火化的当日,按照家族葬事儿办理的传统,秦双开并没有亲自到县殡葬馆,秦海作为晚辈的代表,带领家族几名孙子辈的来处理火化事项。
秦海在填写死亡人登记表的时候,在死亡原因一栏,填写了非正常死亡。
当焚化科人员按照工作程序,要求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时,却无法提供。
根据这一情况,焚化科进行了尸检和记录。
根据这件尸体检验报告,明确了秦树安死亡的真实原因,是身体受到外伤和内伤的双重作用,没有得到及时抢救而造成的死亡。但同时,在秦树安的体内,检验出一定量的催眠药物的成分。
内伤的主要部位是脾脏慢性出血,这种出血不会造成受伤人马上出现血压急降,但出血到一定程度,就会造成出血性休克,而致人死亡。
于小青分析,据秦柱安称当日他们三人都出现了共同的意识模糊状态,这说明他们当日所饮用的酒里面,应该是有问题的。
当时秦树安的模糊状态最为严重,基本上在车上他一直处于昏睡中。
这也应该是他之所以没有产生疼痛感觉,从而延误了治疗的一个原因。
可见,胖老大一伙人,对整个事件是已经有完整的预谋的,手段的周密和残忍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至此,秦树安被殴打致死一案的真相被揭开了。
得知真相的秦双开,恨得咬牙切齿,立誓要为父亲报仇。
但是,秦海明白,只是抓住胖老大几个人,绝不是事情的结束。
幕后的黑手还在逍遥法外,或许会实施更为狠毒的计划,他要做的事情远不止这些。
果然,秦老虎在躲过了农机质量事件的风口后,开始了新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