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你们能给的东西,我不缺(1/2)
对于普通艺人来说,这就已经是不少钱了!
没有几个人赔的起的!
而且热芭签的这个三级合约,就是公司里最坑的合约了。
除了解约赔偿高,艺人的分成也是最低的!
分成就是赚到的钱,和公司的分配比例。
一般对很多都是五五分!
或者艺人再多一点!
但是三级合约分成是二八分!
你这个戏赚了一千万,要分800万给公司,自己只有两百万!
再扣点税,到手只有100多万!
这还不算最黑的,最黑的是,你要是解约赔偿的话,就不是按这100多万来算,而是按原价1000万来算的!
相当于,你要是不解约,能挣100多万!
但你要是解约的话,就要赔1个亿!
这谁能赔得起?
沈星也终于明白了,自己每次问热芭他签的是什么合约时,她支支吾吾的不肯回答。
而且被公司这么欺负,还不敢离开!
原来就是被这份合约给控制住了!
沈星也没法怪热芭不机灵!
当大明星一直以来是她的梦想,而且她有这个条件!
所以就算是知道对方的合约不合理,但是机会摆在这儿!
她也不敢错过了!
只能想着以后在公司里好好干,多挣点儿钱,有实力了再把自己‘赎’出来!
而这也是大多女孩子进入娱乐圈的一种方式,没得选择!
而现在,刘晓梅为了讲和,提出了将热芭的三级合约无条件改成一级合约。
一级合约就是娱乐圈里一些二线明星准备的合约了。
里面的各项条款都是相对合理的!
解约的违约金只需要付当年的一倍就行了!
并且分成比例高!
赚了钱和公司五五分!
同时,有合适的演出机会都是先紧着一级合约的艺人!
来保证艺人的整体收入和知名度!
这样的合约没有一定影响力的艺人,是不‘配’签的!
热芭刚进公司时,也就是纯小白,还要靠公司的资源和平台!
所以自然是不‘配’签这种一级合约了!
而这次,曾佳为了跟自己和解,愿意用热芭的三级合约,给她换成一级合约!
这就是他们提出来的‘补偿方案’!
沈星觉得很无语!
这些人还真是搞笑!
听到刘姐在问自己,认为这个补偿方案怎么样的时候?
沈星没有回答她,而是直接问了她另外一个问题。
“刘姐,我们热芭去年在公司的总收入有多少?”
刘晓梅愣了一下,不知道沈星怎么会关注这个问题,但还是立马就回答了。
“热芭去年一共接了两部剧,还有三个代言!”
“大概是有个1000万左右!不过按照合约,公司分了八成,扣完税后,她应该是拿到了180万左右!”
啧啧!
180万!
辛辛苦苦一整年,大头都给公司拿了,自己就喝点残羹剩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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