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寻蜂(1/2)
陈浩回到了家。
他今天心情很不错,终于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原来,他所开超市的门面楼层就是李甲仁的房产。
今年刚好到期了。
李甲仁前段时间提前通知他,让他做好搬走的准备。
这可把他愁怀了。
现在超市的位置很不错,生意也很好,一旦搬走,就必须重新找地方。
先不说麻烦,还严重影响生意,要知道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早已经形成了一大批老顾客,一旦搬走,距离远了的话,就相当于从头开始了。
地段位置还不一定会好呢。
当初为了租到这地方,可是花了很大的关系,甚至还动用了老丈人的人脉。
可这一次,李甲仁硬是不同意再租了,坚持让他把超市搬走。
就算是老丈人的关系也没用了。
其实他知道,之所以这样,主要是老丈人就在不久前已经病退了。
俗话说的好,官场是人走茶凉。
人在位子上,巴结讨好的人多的是,一旦没在为了,谁还会鸟你,除非你级别高到一定程度。
他老丈人不过是卫生局的副局长,一个科级干部而已。
“事情怎么样了?李甲仁答应了没?”
李艳看到丈夫回来,当即连忙上前问道。
虽然父亲那边有些人脉关系,可是已经病退了的人,也就那样。
从李甲仁忽然变卦,不在续签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了。
“搞定了。”
陈浩露出了轻松的微笑,“老婆,你根本不知道我今天遇到了谁?”
“真的,太好了,我就说嘛,虽然我爸爸病退了,也总归有些面子的。”
李艳惊喜不已,不由得笑了。
她还以为这事是她父亲的功劳。
陈浩脸色一僵,连忙摇头说道:“老婆,今天这事情能够成功,全靠了晨子。”
“什么?那个晨子?”
李艳没有反应过来。
“我表弟啊,我今天在物流中心遇到了他,他竟然跟李甲仁认识了,而且看样子,关系很好,李甲仁见到我跟晨子是表兄弟,他立马就同意了。”
陈浩笑道:“现在晨子变化真是很大,我都快不认识了,看来,他现在应该是混出头了。”
“你是说叶晓晨?不可能,他怎么帮上你的忙,李甲仁是什么人,他能够认识?”
李艳失声叫了一声,露出难以置信之色。
在她的眼里,叶晓晨就是一穷小子,根本瞧不上眼。
这样一个瞧不起的穷亲戚,怎么可能帮她家这么大的忙?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这次李甲仁之所以答应,肯定是父亲的缘故。
对,肯定是这样。
作为一个骄傲得女人,李艳有着难以想象的固执,她认定了的事情,就很难扭转过来。
想让她相信是那个她瞧不起的穷亲戚叶晓晨帮了自家的忙,简直是不可能。
陈浩心中叹了口气,他知道老婆的性格,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他想得更远。
他曾经看过了一本小说,里面的主角面对瞧不起他的那些人,说过一句铿锵有力得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或许,现在的叶晓晨,就是那个主角的写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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