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明珠如玉,不该被蒙尘(2/2)
我接过户口本看了一眼,并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以前的户口本上写的是爸爸的户主,这次改成了爷爷的名字,而我的名字也改了,以前我叫余晓晓,昨天我们商量了一下,爷爷姓项,既然以后我就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了,那我就也改成姓项的。
商量了一下,爷爷给我改了个名字,叫:项明玉。
爷爷说我本就应该像一颗明珠一样,如珠如玉,应该发光发亮,不该被蒙尘。
这些都是昨天就商量好的,所以我看了一眼,并没有什么问题,就把户口本给爷爷了,让他保管。
这时候,警察都以为没事了,但是爷爷又说能不能让我爸和我们签一个“断绝所有关系”的协议?爸爸也在旁边说必须签协议,还要让我们把这些年他花在我们身上的钱都给还回去,特别是我,让我必须把他花在我身上的抚养费还给他!
听完这话,警察都有些疑惑了,就问我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本来爷爷是不太愿意把那些事说出去的,以为就签个协议,然后拿钱给爸爸就可以,但是警察说要完全断绝父女关系的话,必须得弄清楚事情的缘由,不然是不给办的。
还要求让我们把所有事情的经过和结果,事无巨细的说出来。
没办法,爷爷只好在警察局。当着五六个人的面,把从一开始的所有事情的经过仔仔细细的给说了一遍。
当那两个警察听到奶奶伙同其他人要把我强行嫁人,还让那个人对我做那种事的时候,都气的火冒三丈,直接站起来说我爸爸太不应该纵容奶奶这样做的,而且幸好最后没事,要不然的话,那可是犯法的,最少都要坐好几年牢的!
爸爸一听,也是吓了一跳,赶紧跟警察连连道歉认错,说他当时不知道这些事,要是当时知道我奶奶会伙同别人对我做那种事,肯定是不同意的,毕竟不管我怎么不好,也还是他女儿!
被爸爸叫来帮忙的那个人在听到事情的具体起因和经过以后,也是气的不轻,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更是气得直接站起来,当众就狠狠地甩了我爸爸一巴掌!然后骂我爸爸是个丢人现眼又不成器的玩意儿,自己丢人就算了,还拉着他一起来丢人,让爸爸以后要是再遇到什么事情,千万别再给他打电话了,他丢不起那个人!
爸爸被打的脸上顿时就浮现出一个明显的巴掌印,脸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肿了起来。
但是爸爸也不敢顶嘴多说一句,只能在一旁讪讪的点头,一个劲的承认他错了。
了解完事情的经过,警察又问我们真的确定要断绝所有关系吗?爷爷很果断的就点头说必须断绝关系。
爸爸则是站在旁边一言不发,被爸爸叫着一起来的那个人,就在一旁不停的劝导,让我们都算了吧,没必要走到这步,毕竟都是一家人,手心手背都是肉。
但是经过了这么多事,我和爷爷根本就不想再给爸爸机会了,毕竟爷爷早就给过他很多机会了,是他自己不珍惜。
警察也很想开口劝我们要不就算了吧,但是大概是又想到我才十三四岁,就差点被自己的亲人给害了一辈子了,要是一家子还这么生活在一起,保不齐以后会真出点什么事,那样可就真是毁了我一辈子了。
所以那两个警察在旁边欲言又止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最后也只能点头尊重我们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