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祝你有个正常的死法(1/2)
这边福安县的新知县也到了,他原先是翰林院编修,江苏人士,二十六岁的白面书生。
瞧着人倒是正派英俊,媳妇儿也生的漂亮可人。
嗯,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于谦的媳妇那叫一个白嫩。
江秋生:“……顾大人,咱们还有许多事要做。”
他不动声色地挡在自家媳妇面前,隔绝了顾晨那曹贼的视线。
不都说顾大人是个正派人么?
他怎么瞧着是个登徒子,哪有这么看着别人家媳妇的。
江夫人也低下了头,不大高兴地用袖子档了档脸。
顾晨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目光,轻声给人解释道。
“江大人不知道,我离京的前一晚,内子才为我诞下幼子,也没来得及陪伴,便匆匆离开。”
“如今见着江大人同夫人,一家子在一起团团圆圆、其乐融融的,我这心里心中很是羡慕。”
“不是有意冒犯,还望江大人,忽怪。”
你媳妇好看是真的,他看着你媳妇,想起自家媳妇也是真的。
“原来如此。”闻言,江秋生倒是也不生气了:“那,顾大人,咱们先办正事,刑部的官员也来了。”
不觊觎他媳妇儿就行。
福安县的知县王安福,夺人妻女,收受贿赂、私吞税收共达二十万贯,还犯有走私外邦、通倭等十多条大罪。
这是经应天刑部官员、提刑按察使司,还有巡察御史共同议定的罪状,条条都属实。
老朱下的判决是:“凌迟处死,夷其三族。”
何为凌迟处死?
这个词儿其实是辽代发明的,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是封建社会最严酷的刑法。
“凌迟”在辽代,是用来惩罚想谋反,危害皇帝统治性的玩意儿。
到了老朱这里之后,偶尔也会被用来处罚贪官。
听到凌迟处死这三个字,王安福直接被吓的尿裤子了。
“我没犯那六条,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大明律》规定:谋反及大逆,凌迟处死。
杀尊长的、妻妾杀死亲夫者、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采生折割人者、奴婢杀雇主、凌迟处死。
这些规定里面,可不包括贪官一项。
贪官一般都处绞刑,就是在大家面前被吊死。
虽然也挺惨的,可是好歹还能留个全尸不是?
你说他只是一个小喽啰,何至于就要凌迟处死?
他配吗?
顾晨隔着牢房,有些怜悯地望着他,这种东西怎么说呢,到底解释权都是归老朱所有的。
他就非的要拿你杀鸡儆猴,你又能怎么着呢?
你说他不遵守法度?
好好好,那他大不了马上就加上一条贪多少多少钱以上的官员,可以处以凌迟处死呗。
这有啥难的?
“昏君,朱皇帝就是个昏君,他是个和杨广一样的昏君。”
“他会不得好死,他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王安福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开始疯狂地咆哮。
“明明他皇侄也抢人的妻女,也搜刮民脂民膏,也贪污受贿,凭什么他只一个,死后还能有上好的棺椁?”
“凭什么?”
“凭什么我们就要千刀万剐,就要夷其三族,就要把脑袋挂城墙上,他怎么不夷朱桓的三族?”
“哈哈,他以为贪官砍的完么,人哪里有不贪的。”
“我才贪多少,有本事,就让朱重八杀尽天下人……”
看他不知死活地发疯的样子,顾晨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转身离开。
其实说真的,你要贪一点,顾晨还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洪武朝工资低得很,可你别的事干的也太过分了。
不把老百姓当人这种事,他可是一点儿也看不下去。
活该,这个下场真的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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