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为了小姑娘(1/2)
用这招对付脸皮薄的小姑娘,特别是那些家庭条件不错的女知青,张心莲可是百试百灵。
甚至在她难以入耳的污言秽语里,有些小姑娘还被刺激得寻过短见。
“大婶,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既然野山羊野猪是你提出来的,那证据也麻烦你拿出来。”莫雨桐说得那叫一个从容不迫、头头是道。
但实则她是心虚的,因为“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观点并不是现行法律提出的。
而是几年后,由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在同年试行的《民事诉讼法》第六章证据第五十六条里规定的。
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瞧莫知青有理有据的泰然模样,在场的社员一致表示听不懂,但不影响他们觉得莫知青厉害!
不愧是城里读过书的知识青年,就是比他们这些地里刨食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会说话。
虽然前面半句话确实是听不明白,可也不妨碍他们对后半句话的理解。
社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后,得出的大致结论便是李老三家的又开始胡扯八道了。
不过大家还是带了点隐隐的盼望,那就是万一闫家小子真的拖回来一只野猪呢!
万一这个词可以给很多人美好的希望,哪怕明知这美好微乎其微,也不能阻挡他们的无限畅想。
默默站着的闫明礼此刻有些蠢蠢欲动,他厌恶三舅娘说的那句话,那是对小姑娘的无礼。
这么娇娇软软的小姑娘,应该每天乐呵呵的幸福着,而不是站在他身前为他据理力争。
他已经成年,是个大男人,不该躲在姑娘身后,况且三舅娘想针对的无非是自己,他得站出来,哪怕为了小姑娘。
“我不知道什么主张什么证据,我就认一个理,闫家小子藏了肉,还不分给大伙。”
张心莲可不管小姑娘振振有词那一套,她就认准一点,闫家藏肉了,还是闻着就很香的肉,他应该拿出来,和大家伙一起吃。
“明礼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聂洪山还在酝酿情绪,准备引用大篇幅语录来丰富自己的语言,却被魏正茂挥手打断,顿时一口气噎在喉咙,憋得老脸微红。
魏正茂懒得看他和李老三媳妇一唱一和,走到闫明礼面前,问道:“小礼今天上山了?”
“魏书记,我上山了。”闫明礼面对还能念着和爸爸曾经的情分,而不时给予自己帮助的魏叔,并不想撒谎。
“你看,我就说闫家的臭小子是个坏种,这是从根上就坏了的……”张心莲一听,立马咋咋呼呼的喊起来,似乎恨不能立即煽动一群社员,把闫明礼拉到晒谷场上去狠狠批斗一番。
“你不要脸,你才是坏蛋,村里最坏的人就是你。”闫明雪不待张心莲说完,已经像一头牛犊子从卧房冲出来,使劲朝张心莲的小腹撞去。
“哎呀喂!你这个小野种,死女娃子……”张心莲猝不及防被撞得后退两步,扬起巴掌就要朝闫明雪扇去。
这是老李家的传统吗?动不动就往人脸上招呼,而且还特喜欢持强凌弱,专门欺负小孩子。
莫雨桐离得还算近,哪里能看得下去,赶紧十米冲刺般朝闫明雪跑去,把她紧紧护在自己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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