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第25讲(1/2)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我现在仍然以当下眼前的事情来和你讨论。
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所以阿难,你现在仍然还在执着世间法,以及佛给你们讲的小乘因缘和合之法,而疑惑证菩提心的问题。因为这个菩提心前面讲了,它是不生不灭啊,你把它怀疑成自然性的。所以你在「自然」和「和合」这两个法之间而起疑惑。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妙净见精」,这是讲的见分。因为通过十番显见,佛已经把阿难的这个心从六种意识心引导到第七识,所以就在第七识上来做文章。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阿难认为这个见是由于我能见的见与这个光明的明和起来的。佛问他,如果是和的话,是「何处杂见」啊?你们能看的这个光、见和在哪里啊?能不能看到啊?这个和后面还有合,先给大家区别一下「和」和「合」。「和」一般的是比如说糖、水和在一起,变成糖水;那变成了糖水,你能不能看到哪个是水哪个是糖啊?「合」呢,是指两种固体合在一起,它不是溶解为一体。先把这个概念搞明白,下面经文才可以理解。见相可辨,杂何形像:本来是不可辨,那么为了防止他强词夺理——就算见相可辨的话,那你把样子给我找出来。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如果找不到这个见,是不是就没有见了?那用什么东西来见到这个光明啊?若即见者,云何见见:如果你还就找到这个见,那我再问你,你用什么东西来见这个见呢?自己的眼睛能不能看到自己的眼睛呢?你如果找到了眼睛,那好,是谁看到你的眼睛的?那眼睛在哪里?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那如果见圆满的话,既然是圆满了,它还要不要另外和一个明啊?不需要。若明圆满,不合见和:我们这个明是不是也是圆满的?有没有哪一处明,哪一处不明啊?遍一切处都是明。所以如果讲明是圆满的话,那个见能不能和进去啊?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如果两个物体一定是指这两者都有某些不圆满的地方才能和在一起。比如讲,水与土相和就变成烂泥巴了,它原来这个名相概念就要改变过来了。那如果你讲见与明和的话,又到底该叫什么东西呢?也不能叫见,也不能叫明,不知道叫什么。从名相上来推论这个问题,没有这个道理,讲不过去。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把明和暗搞明白,推及到通、塞,通来见通,塞来见塞;和明、暗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前面讲的「和」,这里讲的「合」,又在讲因缘和合。「和」就是像液体一样可以融为一个体,「合」就是两种固态物体都分明对待。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如果你讲我们能见的见分与这个明相合在一起才能见,那么到了暗相的时候,明相就没有了。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那么这个见不与暗相合是不是就不应该见暗呐?事实上我们是不是能见暗呢?能见。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若见暗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我们的见性是不与暗合的,那么在这个时候来讲,仍然与明合。
与明合者,应非见明:虽然与明合在那里,它能不能见明呐?不能。为什么?因为这个暗来了没有明相,是不是应该见暗呐?所以就造成了这个逻辑思维的错误。见性跟明合在一起却能见暗,这是大笑话。
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既不见明,云何明合:所以它暗相来的时候,我是跟明合的,跟明合却见不到明。「云何明合」,你怎么说跟明合?了明非暗:又造成另外一种错误。你怎么知了这个明而不是暗呐?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推及到通、塞,和明、暗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所以阿难他还执着在世间的非此即彼——噢,既然我讲和合是不行,那就是非和合了。世间法是不是非此即彼啊?不是红的就是白的,他是这样来观照。而佛法里讲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这就是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这种彼此对待之法的一个特征。那么讲不变,是不是讲不和合啊?它不变怎么和合啊?那么讲到随缘是不是讲和合啊?所以说我们真心也和合也不和合,你不能讲它是和合,也不能讲它不是和合。下面具体看这段经文。
如我思惟:像我这样来观照。
此妙觉元:「妙觉元」,就是我们的见性、见分。这个「觉」,因为在阿难的境界上,知道一切能够知觉的东西里面的那个本元就是那个见性、见分——我本觉之元就是见性、见分。
与诸缘尘:「诸缘尘」,就是看到的一切的色法、六尘、还有五根。眼、耳、鼻、舌、身这五根一般地都属于尘法。这个意根我们有时候把它说为尘法,有时候把它说为心法。有的把这个六根说为内六尘;也有人把这个意根说成是心法,眼、耳、鼻、舌、身这五根是内五尘。实际上,如果讲内五尘,把意根说为心,这个意根就是前面的「妙觉元」,变成见分、见性了,所以意根具有双重性。佛在《楞严经》有时候也把意根说成肉团心,这个时候是不是把它说成尘啊?那么到了见性、见分的时候来讲,实际就是意根之性。那么意根之性是不是前面的眼根等等五根之性啊?都是的。及心念虑:就是讲六种意识心(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非和合耶:也就是我的见性与五根、与六尘、与六种意识心难道还是不和合吗?提出这种疑问。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佛言:汝今又言:意思你又来了,你怎么一会这样,一会那样?觉非和合:前面在到处找心,到后面还在找心,还在不明。所以我们这个心它是有反复性的。有时候好像懂得,但出现另外一种境界的时候马上又怀疑——哎呀,到底怎么回事啊——这个很正常。所以我们就能理解阿难当时是一种什么心态。
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这段经文很熟悉,他都用一个模式这么来问。那我再问你,你讲这个见性不和合,那是不与明和啊?还是不与暗和啊?还是不与通和啊?还是不与塞和啊?总问答一,答一代总,跟前面的方式也是一样的。他答一个了,叫举一反三,闻一悟千。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这段经文应该也是从相上来判别。你看看,如果你不与明和的话,那就是见与明这两样东西必有界限。在见在明,自何为畔:我们看能不能找到边畔啊?找不到边畔是不是就是和在一起啊?所以即和即不和。这个非因缘非不因缘,非自然非不自然,是不是这个道理啊?这就叫圆人说圆理。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这段经文是从理上来破,前面是从相上来破。从理上破来讲,最后也还要归到相上。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明际中没有见者,那知道不知道明相在哪里啊?不知道明相在哪里,还谈什么边畔呢?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推及到通、塞,和明、暗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又妙见精:注意看,这里讲「妙见精」,前面讲「妙净见精」,实际上都是讲一个见性。
则见与明,性相乖角:怎么「性相乖角」呢?就是相互违顺,是相对立的。就如同耳朵,这个耳朵与电灯泡有没有关系啊?它是相对立的,耳朵应该与声音有关系。所以这个见与明如果不相对立的话,那明明见与明是相圆融,你非讲它不合;既然不合的话,那就是相对立,就像耳朵对灯光了。了不相触:耳朵能不能知道是红光还是白光啊?不知道。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见都看不到明,既然看不到明,都不知道明相在哪里,你怎么还讲它合与不合?是不是叫没有话找话讲啊?就是前面讲的龟毛兔角。这是无从谈起。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推及到通、塞,和明、暗的道理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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