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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来吧,我在这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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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身着褐甲草裙,提着重新紧固了刀柄的白牙,站在黄金玉石山主峰顶端,身上干净整洁,再无丝毫异味。

出乎高歌的意料,大当康凶兽竟失去了踪影。

一连三天,高歌在方圆数百里闪电般搜索了几遍,就是没有发现它的身影。

高歌知道,大当康就在这里,绝对不会逃走,但这样巨大的身材,竟然能藏得这么密实,由不得高歌不佩服。

高歌一心练功,最少半年没有来这里查探,不知道大当康是藏了半年,还是知道自己来了,才开始隐藏埋伏。

高歌宁愿相信它是发现了自己,才隐藏起来,但心底隐隐的寒意,却理智提醒高歌,大当康可能是早就藏起来了,就在某个角落里蹲着,准备对自己一击必杀。

这种心性与隐忍,才是一只洪荒凶兽应有的表现。

高歌站了一会儿,山下各处游动觅食的野兽毫无异常,远处大湖边又变得热热闹闹,一切都很正常,但这种正常却是最大的不正常。

大当康究竟在哪里?

高歌不敢再四处游走寻找,这样几乎是在给大当康送菜,前面三天的游走,居然没碰到大当康,实在是运气,高歌不相信好不容易光顾自己一次的运气,还会继续呆在自己身边。

高歌伸出左手,在白牙上轻轻一抹,手掌中出现一道口子,冒出数十滴鲜血,手掌肌肉蠕动,封住了伤口,血液不再外流。

伸出白牙,挑了一滴血液,向着北边一震,血液变成血雾,山风吹过,融入风中,被吹向大湖那边。

来吧!

大肥猪!我在这里!

高歌可以肯定,大当康凶兽绝对会记起自己的血液味道,他第一次闻到自己体味时,应该就夹杂在自己的血液味道中,如此刻骨铭心的味道,怎么可能会不从记忆中提取出来呢?

过一会,高歌就甩出一滴血液,十几滴血液甩出,高歌相信,整个山下应该都会布满自己血液味道了,甚至到大湖这百十里,只要嗅觉灵敏,也一定能闻到。

还能忍住吗?

令高歌没想的是,大当康真忍住了,黄金玉石山上下平静祥和,没有大当康出没,普通野兽似乎更加活泼了些。

夜色慢慢降临,高歌想了想,瞬间传到黄金玉石山西侧,向着西边跑去,半夜跑出了数千里,找了个山顶,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早,又穿回了黄金玉石山顶峰,照例扬出数十滴血液,提醒大当康凶兽,我依然在这里等你。

既然要等待,就不要浪费时间,下午,高歌又传到了西边,继续向西狂奔,既赶了路,又开拓了自己的传送落点。

高歌等着,看大当康凶兽会在哪一天,潜到山顶,向自己发动攻击。

第五天。

高歌传送到山顶,刚站定脚跟,身旁三丈处的地面裂开,闪电般刺出两条尖锐洁白的獠牙,瞬间到达高歌的面前。

高歌早有准备,白牙一挥,“铛”挡住了大当康凶兽的突刺,身体受力,越过几里方圆的山顶,向着西边山下落去。

手臂巨震,疼痛异常,但高歌心里充满了欢乐。

我挡住了!

我挡住了大当康凶兽的突刺!

这是一个质的突破,之前,高歌最多能和野兽搏斗,有时还要借助紫金宫避敌、伤敌,但现在,已经能跟一只成年的小型凶兽过招,实在是个巨大的进步。

向着山下摔落的高歌,并没有发动穿越回到紫金宫,而是回头看着山上。

那大当康闪电般窜了出来,沿着山体往下跑,撞倒了无数巨木,眨眼间越过五六百丈,追到了正要落在山体上的高歌,獠牙一刺,又到了高歌的门面。

高歌急速吸了口气,挥刀一砍,砍入大当康凶兽獠牙尖端半寸深,身体借力一侧,翻向北边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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