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合作社成立(1/2)
商量妥当以后,一行人立即乘车来到了县工商局,准备注册合作社。
公司的章程陈青玄已经提前委托他那位余倩学姐准备好了,只要修改其中一部分细节就行。
所以很快,他们便将手续全部办完。
“合作社名称:星辰农业合作社(股份制)”
“办公地址:陕西省 周县 高庄 南街9号”
“注册资金:五十万元整”
“成员:杨城星辰科技有限公司、陈长皓、陈长社、陈长文、陈长峰、王雪峰、付宁霞、黎芳、李小红、李德英、何宁利……”
(合作社是以户为单位,每家一个代表)
……
其上还写明了股份的分配,杨城星辰科技有限公司占据51%,其余成员则以土地进行入股,共占49%。
当然,上面也约定了杨城星辰科技有限公司的义务。
即,出售股份必须得有合作社其他成员同意,并且应该优先出售给合作社这边。
并且,不得将合作社的股份出售给他人。
另外,星辰商城那边,也应该给予合作社这边一定的流量扶持。帮助其售卖合作社出产的产品。
除此之外,星辰科技这边还要配合给予其他技术服务,比如财务管理,计算机服务等等。
总而言之,星辰科技这边的百分之五十一可不是白占的。
除此之外,关于合作社这边的股份,也做了相关说明。
经由土地补偿以后,所有成员占股的大小为平均分配。
即,不管你家之前是种什么的,有多少地,进入合作社并给拿到相应的补偿后,大家的股份都是一样的。
并且还约定,这个股份也是不可转让的,并且只有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够参与。户口一旦转出,股份直接回收。
简而言之,就是可以看做是一种集体企业。你在这个集体中,你才能享受到集体的好处。你如果不在,那自然也就享受不到。
另外,关于合作社的盈余,上面也写明了分配方案,按劳分配,并且还是永不分红。
最后这一条是陈青玄强烈要求加上的,其他人之前也同意了,倒也没有反对。
至于合作社的社长,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则都是青玄的父亲——陈长皓。
陈青玄,还有他的一位伯伯,陈长社,分别担任副社长。
至于理事会,则直接没成立。
现在他们忙着赚钱,哪有空弄这个。
出了工商局,一行人兴奋异常。
合作社弄好了,按照现在的情形来看,以后肯定能发大财,从此以后,他们就再也不用辛辛苦苦去外面打工了。
众人恨不得大声欢呼一声。
“长皓哥,长社哥,还有青玄,那咱以后就靠你们了!”
“哎,靠啥!咱都一起么!
青玄那边卖的快得很,我一个人根本收不上来,咱回去以后就包闲。吃完上午饭就到周围村子去转一下,把桃给靠下来。
不然咱东西都卖出去了,但是却么货了,那可不行!”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
对哦,这合作社可是大家一起弄的,那自然应该一起努力。
再说了,青玄都明确说了,要按照劳动分配,他们不干活那肯定分不着。
“也是!那我下午就去南留看看,我丈人家到那边!”
“那我去斜里!”
“我去咱对面的师家庵!”
“哥,那南陈那边你去,小平家到那边!”
“行!我回去就打电话问一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