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就这种人也能开工作室?(1/2)
“星河老师,我是悦购网上帖子的发起人,你的那首《最初的梦想》我们歌手非常喜欢。”
林清梦强忍着恶心,将手机屏幕距离自己俏脸远一点,用食指打着字。
就好像那味儿能通过网络传过来一样。
谁知,她消息发过去过了一分钟,那边还没什么动静。
就在她没有耐心的时候,对方发了三个字过来。
“然后呢?”
“好嚣张啊!”林清梦一拍桌子,气得差点爆粗口,她拍着胸脯消消气,然后重新编辑消息。
“只是星河老师的要求,对于我们来说有些困难,毕竟行业内的规矩你也知道,像这种卖歌不卖版权的事情……”
“版权的事情没有商量的余地,不过价钱可以少。”
林清梦看到对方的回复,秀眉微微皱起。
她能感觉到对方的那种坚持。
不过,如果不要版权的话,等将来这首歌红了就是帮这个星河在赚钱啊,以后所有的版权费用,都和她们星梦工作室没有任何关系。
那她不是纯纯大冤种吗?
想到这里,林清梦按住语音键,捏紧嗓子:“星河老师,你就考虑考虑嘛,我是林清梦,那个一线歌手林清梦,嘤嘤嘤。”
“你的声音不适合这首歌,就算是唱了也火不了,我还是找别人吧。”
谁知道,她的撒娇卖萌不仅没有得到一点好处,反而还让对方不卖了。
“别啊,星河老师,不是我唱,是我工作室的员工唱,你放心,我用人格担保这首歌和她绝配,不信你去搜张晓涵,听一听她的音色。”
说完,她眸子死死的盯着屏幕。
没过多久,对方终于回了消息:“我可以给你少十万块钱,这是我的底线,版权的事情很抱歉我不可能会卖。”
林清梦陷入沉思。
这首歌的质量那是没得说,甚至只要张晓涵唱这首歌,林清梦觉得很有机会能拿冠军。
到时候就有五十万奖金。
自己的小车车也能赎回来。
而且身为一线歌手,林清梦能看出这首歌具备火的潜力,如果真的火了,即便版权费用挣不到,让张晓涵这个原唱去接商演也能赚钱,也能解除公司的困境。
“行,我同意你的提议!”
林清梦咬着银牙,打出这行字。
打完之后,她犹豫再三,终于点击发送。
星河:“合作愉快。\/握手”
洗手了吗,就和我握手?
林清梦吐槽一句,然后发了个握手的表情,然后又发了个可爱卖萌的表情过去。
见对方一直没有回复。
林清梦气得跺了跺脚。
“哼,没礼貌的男人!”
……
双庆市。
公寓内。
苏河拿着手机从厕所出来。
“呵呵,就这种人也能开工作室?”
他将手机往沙发上一丢,然后顺势就躺在沙发上。
其实苏河也知道,自己现在没有溯河这个身份,一首歌想要卖到五十万,是非常难的,即便是再好的歌都非常困难,除非遇到那种无比适合的歌手走狗屎运的情况下,才有这种可能。
所以他的心理价位在十万左右,制作费他这边其实不太看重,主要是后续的版权费用才是大头。
他最怕的是对方买了歌不发表,或者是发表之后不舍得砸钱宣传。
如果这样的话,和不卖没有什么区别。
刚才他在搜索张晓涵的时候,却在一档综艺节目中看到了她的消息,这周末张晓涵要参加《庆人之声》的节目,获得冠军的歌手可以拿到五十万奖金,歌曲还能得到节目组推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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