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水浒印象(1/2)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很多故事耳熟能详,如武松打虎、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等。大部分来自高中的语文课本。真正捧读水浒,却是2012年的事。
《水浒传》看到一半,硬着头皮也看不下去了。前半部分故事引人入胜,一百单八将一个一个出场,精彩纷呈。后半部分不过是打打杀杀,情节雷同。据说金圣叹“腰斩水浒”,大概和我同感吧?此书有虎头蛇尾之嫌。
虽如此,却有一些挥之不去的印象。
其一,宋江太恶心。动不动就要让出第一把交椅,明知别人不会接受,他那帮兄弟也不会答应,偏要惺惺作态。每得一位英雄上山,就推让一番,那些兄弟难道看不出来?还有一点恶心,就是他总想用自己的热脸贴朝廷这个冷屁股,可惜朝廷不买帐。“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既如此,倒不如横下心来踏踏实实当山大王,尚能保有一份自由和自尊。他一个人恶心不要紧,多少英雄陪着他恶心。
其二,银子很重要。收买人心,银子断断少不得。尤其宋江之流,许多英雄都是受了他的恩惠才拜在他脚下,连武松也不例外。未免让人失望,原来义气是建立在银子之上的。
其三,男人的容貌和身材很重要。宋江黑矮,便常常自惭形秽;卢俊义形貌魁伟,一上山便坐得第二把交椅。两军对阵,若敌方是个丑的,二话不说,上去取其性命;若对方相貌堂堂,一表人材,则要想办法活捉,捉上山入伙。在古代,男色是锦上添花,女色则是红颜祸水?太双标了吧?
其四,梁山好汉,其实杀了很多不该杀的人。每个好汉几乎都身负多条人命。不用说开包子店的,就是石秀、武松等以仗义出名的好汉,也杀过无辜的人。书中出现多处这样的句子:“杀了某太守一门良贱”“杀了某知府一门老幼”,等等。只要杀了仇家,仇家的父母妻子儿女甚至仆人统统都成为刀下之鬼;贪官污吏该杀,全家都要陪葬。在好汉看来,这是理所当然。这样算来,冤死的比该死的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