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逼到墙角(1/2)
我对以怨报怨的做法本来就不是很欣赏,常坚持“退一步自然宽”的做人准则。
可是有一个提前是:不要把我逼到墙角!
我对木青提出的谈判原则是:先前的俘虏是出于对同齐部族血案的最低限度的惩罚,不能作为下一步商业谈判的可选条件,这些俘虏有必要在本村参加一定程度的“劳动改造”,再根据他们的表现和自愿决定是否留下。
而关于陶器的需要,我们完全可以按一向的商业规则进行交易,绝不会因为他们一时的错误而剥夺吴山族使用“神器”的权力!
(据我所知,已有个别的部落在新老村长的交班仪式上,转移的不再是长矛,而是一口“锅”!)
可是吴山族的这名长老对我们的原则显然觉得很错愕――他带来的可不是这样的条件!
这名叫“吴木”的长老并不是上次惹祸的那一位,他对族人所犯下的错显然不是很清晰――上次那位长老和他所带回去的人对事件的描述与实情相去甚远。
在他们说来,只是由于在同齐部落相亲时,一名战士不小心将“神器”打破了,为此受到了同齐族人的围攻――为了自卫,他们杀了人。
随后又在逃往相邻部落的途中,受到“骑着草原巨兽”的大元村长的追杀,并俘虏了他们的族人。
要不是距离比较远――他们在我们的北方约150公里,来时需要要通过一大片草原――加上能够骑“草原巨兽”的“神人”的传言威慑,他们“最强大的村长”――吴穹就已经在冬天过来要人了。
由于种种风险因素都不在可以掌控的范围,他们终于等到了夏天才派遣代表,前来与我们谈判。
所以他们带来的条件是:如果我们能够立刻答应放走所有的俘虏――或者最多留下个别不想回去的,并送上很多件“神器”作为赔偿,他们的“最强大的村长”就不会再追究这件事,否则的话――
木青是全权谈判代表,很好奇地问:“要是我们村长不答应呢?”
那就会有“很多很多战士”前来谈判!吴木有点恼怒了――在他们的头脑里,3以上的数都叫“多”,而真的强调“很多很多”,那就是至少在50个以上的的概念了。
木青在我的两年教导下,勉强能分清10以内的数量,这已经是一个不错的成绩了――所以他参加谈判很少有超过10以上的结果。
木青是一个直肠子,加上对我的信心是不容置疑的――直接就对吴木说:叫你们的战士来谈判吧!
而一来一回要跑上半个月,却没能得到想要的结果的吴木则张大了嘴:怎么会这样?
临走时吴木说的话深深的刺伤了我――“你们会灭族的!”
为什么吴木会有那么大的信心――甚至在看到我们村的建设和人气以后还会口出狂言?
我立刻找来吴山族的战士问话――原来吴木的狂言是有基础的:他们和周围的几个族都在同一座大山里,那是真正的大山,按吴山族战士的描述,我估计相对高度至少也在400米以上。
其中吴山族处于中间位置,并有一个特殊性――吴山族的山洞由三个山洞串联组成,每一个都比我们族的要大,相应地,吴山族人总量接近600人。由于长期在大山上住,他们所面对的敌人与我们不同――是山中之王:老虎。
尽管吴山族的族人与我们相差不远,但吴穹却是一个异类――他能一个人和老虎搏斗,并平安返回――虽然没有单独杀死过老虎。
由于与老虎争生存空间是一项危险而困难的任务,所以吴山族人对人的生死看得很平淡,不同的族人之间也经常为共同斗一只老虎而在两三个山头布阵合作――因为争得的空间是共同拥有的。
这也培养了吴山族人强悍的风格和对强者的无条件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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