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我不能呼吸了!(1/2)
茜莱瑞两口红酒下去,脸颊上也开始发热,神情放松了不少,毕竟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活泼好动是天性,在一群严肃的律师中间冒充假大人,对她而言也很辛苦。
“嗨,你对摇滚有兴趣么?”爱德华问道
“嗯?你是问我么?”茜莱瑞有点意外。
爱德华这段时间很忙,来去匆匆见面也就点头打个招呼而已并没有过多接触。
“是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有兴趣嘛?鲍勃迪伦和琼贝姿都会来,我能弄到好位置,并且愿意的话,你还能和大明星合影什么的。”
“太好了,我是他的歌迷!之前看到宣传海报的时候我就想去了,但是怕案子……”说完她悄悄瞥了卡马西平一眼。
后者随即笑道:“你是自由的,适度的放松对年轻人而言很有必要。”
“ok,那八月十六号早晨,我开车来接你。”
“太感谢了!”
……吃完饭,大家散去。
“所以,你打算让我自己开车去伍德斯托克?”克里斯斜着眼睛问道。
“嗯……有问题嘛?”
克里斯没料到这家伙直接无耻的承认了,顿时也没啥想法,挠挠爆炸头,低声咒骂了两句也就避而不谈了。
他其实想去,但也知道谢尔顿这个案子不结束,自己是脱不开身的。
八月十六日。
伍德斯托克位于纽约做的贝塞尔镇白湖村,举办音乐节的地点位于一座巨大的牧场内,周围是丘陵山脉,舞台就搭在盆地里,背景是清澈见底的菲尔宾尼池塘。
梅根当初去看场地的时候就宣称,这绝对是个理想的果泳胜地,并且建议爱德华到时候也可以去尝试一下,被后者腼腆的拒绝,他认为人太多不好意思,还是两个人在浴缸里比较符合他害(meng)羞(sao)的本性。
爱德华吃过午饭开着沃尔沃p1800在茜莱瑞租住的公寓大门口等着,虽然音乐节号称是早晨8点就开幕,但真正的摇滚粉丝有谁能早起的?
通常午后才是开始零零散散入场,晚上八点后音乐节才刚刚开始。
这些事情,爱德华不怎么懂,倒是那位音乐总监zero非常热情的给他上了堂课,然后甩着媚眼问他,是不是愿意两人结伴而行?
爱德华吓得浑身直打哆嗦,连忙说已经约人了,这才摆脱骚扰,但在离开时,屁股上还是被不轻不重的拍了一下。
“不好意思,我看到一只苍蝇停着”zero含情脉脉的说道。
爱德华哪儿还敢回答,唯有抱头鼠窜,心里暗自埋怨这报应似乎来得也太快了点。
忽然心头一动,感觉到了一阵悲伤:“我…我…已经不干净了啊……”
……
茜莱瑞今天显然经过一番修饰,金色长发简单扎了个马尾辫,黑色t恤加柠檬黄的热裤,脚上高帮帆布鞋,经典的音乐节活动装束。
这和平时一身职业套装的她比起来,让人眼前一亮,大学刚毕业的年轻女孩,装到套装里固然是能有几分成熟风韵,但整体而言,看上去就像是第一夫人,漂亮是漂亮的,但庄严肃穆的让人望而却步,眼下却青春肆意,看着白花花的胳膊和大腿,以及鼓鼓囊囊的脖子以下腹部以上部位,正常男人要说心里没反应是不可能的。
茜莱瑞倒是很不见外的直接跳上副驾驶,双门跑车发出一阵怒吼,直接驶上17号告诉公路,向伍德斯托克奔驰而去。
一路上爱德华不停的在和自己的内心作斗争,这大白腿触手可及,自己是不是要去摸上几把?
可能会引来对方反感,但万一对方要是没反应,甚至主动往自己这儿蹭蹭呢?
对于一个学妹而言,《耶鲁法律评论》编辑的身份已经足够光彩照人,要打比方的话,大概大学校队球员,对nba主力球星的仰慕。
不摸白不摸,大白腿修长匀称,白皙圆润,能隐约看到肌肉线条,却又不突兀,非常符合爱德华的审美。
想了半天,伍德斯托克已经到了,他的手还是牢牢握在方向盘上。
……
音乐节就是荷尔蒙散发大会,对于城市青年来说,有个地方让大家彻夜狂欢,大声嘶吼,而不会引来邻居抱怨、警察干涉的场合并不容易。
何况还有大量的异性,一旦看对了眼,借着夜色掩护,连帐篷都可以不要。
要不是准备工作过于仓促,日均人流量上二十万都不是难事。
爱德华把车停在镇子外面,越往里车越多,与其到时候满地找停车场,不如现在就解决掉。
茜莱瑞没怎么说话,但心里也挺得意,这辆双门跑车非常有派头,在高速公路的车流里加速穿行,非常灵活,把一众破烂轿车甩在后面吃尾气,纯玩摇滚的哪儿怎么开得起这种好车?
下午,两人在音乐节场子里这儿逛逛哪儿看看,饿了就在路边的摊点上买的吃的。
随着时间越来越旺,人也开始多起来,鲍勃迪伦的演出定在八点,这是他好不容易才挤出来的档期,两首歌唱完,马上就跑,去别的地方赶场子。
至于琼·贝姿,她的档期空一点,可以在伍德斯托克呆两天。
八点,当伟大的民谣诗人登场后,在场的数万人同时发出惊天动地的喊声“鲍勃迪伦!鲍勃迪伦~!”
声势浩大,让自以为见多识广的爱德华也觉得热血沸腾起来,大型音乐节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让人在不知不觉间交出自己的情绪和理性,溶入狂热的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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