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寸草不生(2/2)
杀起人来,简直就是活阎王转世投胎。
林荞自然不会为难他们,该怎样就怎样。
不过确实再没有人敢对他们起坏心思了。
现在黑石林的人看到他们,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八天以后,一行人终于到了边界。
透过林立的黑石头,甚至能看到外面的世界。
但也并没有让他们的心情放松多少,因为展洛白已经向当地人打听过了,外面是二百多里的无人区。
不仅仅是无人区,这片土地比黑石林还要贫瘠,几乎达到了寸草不生的地步。
当地人管这个地方叫无回之地,就是字面意思,有去无回。
林荞他们站在黑石林和无回之地的交界处,也不禁感慨自然造化的伟力。
两个地方泾渭分明,就像是不在同一个世界。
一边是黑石林立,压抑中又带着点生机,一边是艳阳高照,明亮中又有一点死亡气息。
“你怎么看?感觉这地方比黑石林还诡异。”
展洛白走到林荞身边皱眉道。
如果是他自己,自然什么险地都敢走,可带着上官悠然母子,他就变得谨小慎微起来。
林荞也觉查这地方气息有点诡异,她在脑海里问蜃宝,蜃宝也说不上个一二。
“还能怎么办?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不可能往回走,不管怎样也得去闯一闯。”
展洛白一愣,旋即哑然失笑,“不错,你说的对,闯他娘的就是了。”
自己最近太患得患失,有些心浮气躁了。
想通了,心情自然豁然开朗起来。
看着眼前的无回之地,也觉得没什么可怕了。
不过他们也不会贸然进去。
大伙决定在附近找个有水源的地方住两天。
一来要背足水,他们打听清楚了,这二百多里地没有任何水源。
把能盛水的家伙什都盛满水,还要准备牲口吃的草料。
二来,要精简行李,少了好几头牲口,车上的东西,得丢掉一部分,以保证速度不会被托慢。
林荞和大伙说了,打算用三天的时间穿过这二百多里,相当于一天要走七八十里地,这是他们逃难以来第一次以这样的速度走路。
两天以后,展洛白打头,他们终于踏上了这块不毛之地。
这也是他们行路最辛苦的一次。
没有任何遮挡,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似的,毫不吝啬的喷洒着它的热情。
除了蜃宝是魂体凝聚,不惧寒暑,大伙都被热冒烟了。
林荞怕他们中暑,每家给分了一斤多绿豆。
尤其是周复疏和袅袅,她时刻关注着他俩,以防一个翻白眼,一个伤口感染。
为啥没有周钰,因为人家有一块世所罕见的极品帝王玉,戴在身上寒暑不侵。
羡慕的林荞忍不住叹气,自己辛辛苦苦的忙活了这么久,还是没人家底气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