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制弓(2/2)
张屠户为人精明,有好事永远比别人反应快一步。
“还有我,荞丫,哥上回比试可是得了第一的。”
这是林二有家的大孙子林小豆,他个子不高,身子灵活,上回比试身法得了个第一。
这个世界别的不多,到处都是深山老林,里面的野兽多的数不清。
学了射箭,家里相当于多了一门挣钱手艺,听到林荞说要教弓箭,纷纷响应。
周围一片乱哄哄,气的林村长差点把烟袋锅子敲断了。
“都给我闭嘴,怎么选?荞丫说了算,想练箭首先得眼神好,个子不能高也不能太矮,胳膊还得有力气,
一把好弓最少需要二十两银子,这钱也得自己出,符合这些条件的,又想学的再站出来。”
最后林荞选出来五个人,张屠户的两个儿子,林水生的二儿子,林知文和他的堂弟林知砚。
他们堂兄弟的名字都是爷爷起的,盼着家里能出个读书人,结果都不是那块材料,只有林知棋学习好,朝廷又停了科举。
弓箭还没到位,现在只是先把人选出来,
好的弓箭并不容易买到,林荞想自己制作。
她打算做铁脊弓,就是在木制弓的弓背上镶入铁条,这样既增加了射程,又不会因为太重拉不开。
木弓的选材很重要,一把好弓别人要做需要两三年才能制成,林荞有异能加持自然不用这么长时间等待。
只需要把材料备好就可以做了。
弓身最好的木材是紫衫木,这种木材坚硬有弹性,林荞在这个世界还没见到过。
其次是白蜡木,柳树,橡木等木头。
林荞考虑了一下,决定用白蜡木。
至于筋,她多的是,上辈子异兽筋可以换取生活物资,她空间里有不少存货。
只需要购买胶和线就可以制作了。
两天以后,大伙终于来到了【奉安】城附近,他们没敢走的太近,只在远处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休息。
【奉安】城是临州的府城,城墙高大厚重,在黄昏阳光的照耀下,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
之所以在这里扎营,是因为林荞打算在这里弄一些制弓的必需品。
以她如今在队伍中的威望,连理由都不需要找,大伙就跟着一起过来了。
大家的信任让林荞也慎重起来,她不想辜负这份沉甸甸的信任。
虽然离着城门还有一段距离,大家怕引起别人的注意,也没有生火做饭,只就着行囊里的水吃了一个硬饼子。
林荞远远的观察【奉安】城。
城墙下一个影响市容的乞丐都没有,城墙上面的官兵也是盔甲闪亮,一副精兵强将的模样。
城门口不时有押送百姓的士兵进出,看来梁王的野心果然不小。
林荞冷哼一声,心里不禁有些沉闷,上辈子的灾难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可如今百姓的痛苦,全是统治阶级带来的。
这大周各地都动荡不安,也不知道哪里才是安身立命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