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娶了心爱的人就是打了胜仗(1/2)
开车回家的路上,陆靳野去买了点油加满,车子跑的更有动力了。
他整个人也很有动力,脸上都是笑容,那个模样像是打了胜仗似的。
路过身边的流浪狗,他都对狗露出大白牙。
恨不得回村里给狗也摆几桌。
林娇娇发现,他很能调动她的情绪,看他很开心,她也莫名的很开心。
就像现在,他突然就唱起了那首日落西山红霞飞……
她都快忘记这首古老的歌,歌名叫什么了。
但是她也会唱。
哦,对了,叫《打靶归来》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胸前的红花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misolamiso,lasomidore,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
车内都是欢快的歌声,林娇娇也唱了起来,一路上回响的都是军歌。
这是陆靳野第一次听到她唱歌,比文工团的那些唱得还好听。
一路聊着日常,回到县城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天还亮着,陆靳野把车开去还给金茂。
这次守门大爷没在,但是金茂在。
经陆靳野介绍,林娇娇才知道,他们是同年兵,而且是同县出去的,还一起分到了溪沙,两人感情不错。
可惜金茂在当了五年兵的时候退伍回来了,因为他家里就他一个儿子,两老都年纪大了。
他回来以后,借着他父亲的关系开了个服装厂,半死不活的吊着,天天在跑工厂,找关系。
不过也算挂在国营的头上,怎么说也没彻底垮了。
但是这时候国营重点在钢、铁冶炼,像服装这种,有大厂把持,一般很难起来,也没有任何扶持。
金茂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微胖,像是现代那种挂着金链子的大哥似的,但是跟陆靳野说话时,他还是很尊重他的。
来的路上陆靳野还说,当年金茂训练的时候,把手雷扔在他自己的脚下了,若不是陆靳野赶紧把他扑倒滚到一边,他人都没了。
“早知道还不如不退下来呢,这厂子我都打算给它卖了,就是没人敢买,”他抽着烟,看着晚霞,随后笑着看向陆靳野,
“不说这些了,兄弟,今天我请客,你跟弟妹吃完饭再回去,我开车送你们回去!我们也难得一聚,你回来找老哥,是看得起哥,哥怎么说也不能让你空着肚子回去啊!”
陆靳野站起身,对他借车给自己也心存感激,“我请你才是,走!建国饭店去!”
金茂站起身,他没陆靳野高,但是常年跟社会人打交道,说话也比较豪橫,“不行,这顿必须哥请,不然以后你来县城遇见我,别怪我不认识你!这是地主之谊!下次你请我绝对不拒绝!”
“这……”陆靳野看了一眼身后的媳妇,林娇娇一脸无辜,她也不知道怎么办。
“就这么定了!弟妹,你放心我们今天不喝酒!哥这几年差点喝痛风,已经不是当初的好身体了,唉。”
他拿上车钥匙,“走走走,我也是忙了一下午,饿得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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