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夜郎自大(1/2)
俗话说:打人莫打脸,揭人莫揭短。
在华夏国,面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国人可以吃闷亏,也可以吃明亏,但就是不能吃没有面子的亏。如果你不顾别人的面子,总有一天会吃苦头的。因此,老于世故的人从不会轻易在公开场合说别人的坏话,宁可高帽子一顶顶地送,既保住了别人的面子,别人也会如法炮制,给你面子,彼此心照不宣,尽兴而散。
这种情形,在官场尤为常见。
被击中痛处,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为了面子,小则翻脸,大则会闹出人命。
十里清扬此刻就过于安静岑寂,一盏孤灯透着寒光。
一个不知名的虫子绕着灯光飞来转去,时不时地撞击一下灯泡,发出一缕“噔”的微弱声音,在黑夜中显得诡魅瘆人。一会儿,又飞来了一只灯蛾,它的身子淡红,翅翼绿色,比蝴蝶小一点,但全身却肥硕得很。
两只小家伙以灯光为媒介,正在上演一出动物界的《梁祝》舞台情景剧。
金爷却没有任何心情去观赏,他甚至都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怒气填膺过,以至于他数十年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浸泡磨练出来的城府都被消耗殆尽。
在那妖精女人丢下一句冷话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单买卖彻底黄了。
本来与那个叫张啸的纨绔公子说好了的,报酬为十万。因为那位想抱得美人归已经想疯了的公子哥要冒险流血演出,所以定金只收了两万,事成之后再收取余下八万。为了打斗真实,他们哥几个足足陪着那公子哥练了两个星期。虽然不是真刀真枪,但毕竟拳拳到肉,金爷自己和几个手下被打得青瘀紫血。可为了那十万块钱,也只能咬咬牙,忍气吞声。
金爷原以为天下掉得会是林妹妹,结果不是,而是馅饼。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这买卖更让人觉得欢愉的了,想想农民工们任劳任怨辛苦工作一整年,只有那么万来块钱,甚至更少,还要时刻担心自己的那丁点血汗钱会不会被无良老板席卷而逃。而自己只是挨几下打,演一场戏,十万就袋袋平安,这样的来钱法,比起农民工们好赚多了,真是大快朵颐。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馅饼落地前,先掉下了把噬人的刀子,怎能不怒壑难填?
扔这把刀子的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个灵气盎然、笑容人畜无害的年轻人,一刀而落,八万就不翼而飞,而且还很可能会遭到那公子哥的打击报复。念及此,金爷更是觉得心中燃烧着一座火焰山,不杀不足以平愤。
“挡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金爷一字一句说完,仰头饮尽杯中酒,双眼紧闭,强压心中怒火,缓缓吐出一个字,“杀。”
四名小弟闻声同时而动,使出平生所学,务求一击而成,这种事情他们早已驾轻就熟。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杀人讲究士气,能让对方在一瞬间胆寒,便可一招杀敌。如同一场冷兵器战争,双方军容威仪、万枪耸立、旌旗漫天、击鼓传柝都是涨己方士气,灭对方威风,不能在己方士气最盛之时至对方于死地,后患无穷。
四人手中的短刀如同催命的鬼使,阴森冷寒,血气腾腾。
叶云却没有动,浮起那抹熟悉的微笑,像是一片拢起了浓雾的树林,让人看不清前程。
他自始至终似一青山,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这样的风平浪静很让人难受。
待刀光快至,他依然没有大动干戈,等四把刀尖已迫在眉睫了,忽尔,他看似漫不经心地挪动着脚步,身形不退返进,紧接着颀长灵动的身体随风而动,随影而飘,像游鱼一样滑溜,在四人中翩翩起舞,如一位优雅的钢琴师,纤细十指在琴键上轻舞飞扬,没有杀气漫天,没有乱战烽火,他的动作显得如此清雅优美,如一场艺术盛宴。
片刻后,他停下,杀气一点一滴悄然收敛,归于平静,闲逸地望着一脸震惊的金爷。
叶云的嘴角依旧弧度醉人,清净如竹,这是他招牌式的笑容。
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四把短刀,而地上则横七竖八地躺了四个人。
那四人的表情相近,皆是惊恐万分,口角余有血迹,右手手腕颓然而断。
伤人,如同商人,需要精确计算每一步的得失。
金爷脸色铁青,内心的震撼仍然挥之不去,这种打法闻所未闻,不是亲眼得见简直无法想象,将其划入灵异事件也不为过。那个年轻人一连串行云流水的动作,竟然可以快到迅雷不及掩耳的地步,有几个正常人能做得到?
他怕了,这么多年的走南闯北让他的城府比一般人要深许多,但这次他真的有点怕了,拿着酒杯的手微微颤抖,凝重的神情中夹杂着一抹沉定的恍惚,微微眯起双眼,再次打量起眼前这个年轻人,放低姿态道:“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你的能力,我的几个手下武功虽然不怎样,但还是会一招半式的,未曾想在你面前竟无一招之人,不得不让我佩服。”
对于这番发自肺腑的赞赏,叶云却并不在乎,轻声道:“这事儿算翻页了吧。”
金爷倒出人意料地没有顺坡赶驴,反而冷笑道:“你说的倒是轻巧。”
叶云叹了声道:“某位哲人说过,影响你行走的不是一双鞋,而是一粒沙。”
金爷不屑一笑,沉声道:“你以为你坏了我们的大买卖,只是一粒沙的小事?”
“是也好,不是也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必要为这事纠缠下去。”叶云轻声道。
“我乐意,要不你掏八万块钱,咱们立刻就走。”金爷执着道。
叶云沉默,抬眸望着他,轻声道:“如果我说我这样做,其实是在帮你们,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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