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的死囚第6部分阅读(2/2)
“谢谢,我理解。”武若林说。
“那你休息吧,有什么事喊我们。李队长特意嘱咐我们,要你不要太绝望了,你该申诉还是要申诉。”狱警说。
“谢谢,我会考虑的。”
正文 三十三、死囚的回忆
狱警离去后,一直强打精神的武若林,顿时处于精神坍塌状态。他强撑着浑身乏力的身体走到自己的铺位前,瘫软如泥,重重地倒在了自己的床铺上。眼睛盯着铺位上方高架床的床板,大脑一片茫然。
他感觉刚才那一切,中院的判决,高院的驳回上诉,还有在这之前他的被捕、入狱,法庭宣判、检察官的指控,他的亲妹妹一般的小姨子晋雯丽在法庭上的证言,半年的监禁生活以及他现在所处的环境,狱友、狱警,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真的,而是做了一个长长的噩梦。或者是在拍一部警匪连续剧。他只想从这个长长的噩梦中快一些醒过来,或者早点拍完这个糟糕而拙劣的连续剧,恢复正常生活。他还是警察,是滨河路派出所的副所长。他人缘很好,很受管区居民的尊敬,也很受自己的下属们的尊敬。他还知道管区的居民们尊敬他的原因,因为他和所有他认识的居民老大爷、老大妈、『妇』女、儿童见面从不板着面孔,而是和蔼的点头、亲切地微笑、热情地打招呼。他们有什么困难也愿意对他诉说。比如丈夫打妻子了,儿子不孝顺了,小孩不争气,在学校打架了,还有丈夫有外遇、楼上自来水龙头坏了漏水浸湿了他家天花板,小区物业管理差,自行车丢了,有的人家养狗不注意公共卫生环境了等等;这时他会认真的倾听,不时地点点头,能劝说就劝说,能调解就调解,能帮忙就帮忙。实在帮不上忙也要说上两句安慰的话。他是一个无事忙的警察。事无巨细,而且在某些同事来看,是不抓大事,只做小事,爱管闲事,是个不务正业的警察。可是就是这些不务正业使他在居民中树立了良好的威信。一个喝酒喝得不省人事胡喊『乱』骂的酒鬼,见了他也会笑地说“小武,我今天喝得不多,只有半斤。他妈的,这世道不公,穷人下岗没饭吃,富人大鱼大肉吃不完,我难受,借酒浇愁------哪天有空我想请你喝酒。”
“好,好,不多,但你不要影响其他居民休息,邻里邻居要互相关照,你说是不是?回家睡觉去吧,酒醒了我明天陪你喝酒。”就是这低声慢语的劝说,却让一个狂胡『乱』叫的酒疯子安静下来,乖乖地回家睡觉了。他尊尊每一个的权益、人格、尊严,把他们看成是平等的朋友、邻居、街坊。即使是对酒鬼也是予以理解。因为他的尊重别人,换来了别人对他发自内心的尊重。有一回区里换届选举,为了显示民主,让居民划选票,他不是候选人,但却莫名其妙地得到了几百张选票,这就是证明。当然,选上区长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和居民其实都知道这是一种把戏,但『政府』对百姓玩把戏,居民捞不到机会便罢,一旦有了机会了,违反选举组织者们的意愿,玩儿一回反映他们内心真实愿望的把戏也不能算犯法。武若林没有野心,不想当官,也不想发大财,更不想猪鼻子『插』大葱充当政治家。他只想做个被老百姓认可而不是被当权者认可的好警察,此外能拿一份可靠的国家俸禄,吃饱穿暖,和妻子平平安安、恩恩爱爱、庸庸碌碌地度过一生。一个生活没有大目标、大理想的警察,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大事业。
武若林还知道,在他的诸多同事中,有尊敬他,爱戴他的同事,也有嫉恨他、不满他的同事。爱他、尊敬他有爱和尊敬的理由。他们说他是个与人为善、忠厚、正派、真实、不装假,心怀坦『荡』,没有坏心眼儿,能够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为他人着想的同事。而这同事泛泛的敬重中,也不乏倾心爱慕武若林的人。比如他手下的一个片区民警,叫陆小红,这个从警校毕业分在派出所里当片去警察的女孩子就是把武若林当作偶像一样的仰慕。这个涉世不深心直口快的女孩子在听到关于武若林的妻子绯闻之后,竟然直截了当地问武若林是否有这回事。
正文 三十四、死囚的风流债务
武若林的含含糊糊闪烁其词让陆小红十分生气地说“武所,我是把你当做偶像一样尊敬,可是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
“我是那种人?”武若林问。
“你既然早就知道你妻子和别人鬼混,『乱』来,为什么还不和她离婚,莫非真像有些人说的,你明知道妻子在外面头人,还装得像没事人一样,就是为了通过你妻子的情夫的关照往上爬,想当所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太令我失望了。”
“别人说归别人说,我想我不是那样的人,我根本就没想当这个所长。我既不想升官,也不想发财,更没有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那种觉悟。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警官职务,我会为了这点牙惠那么卑鄙吗?可是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有什么可失望的?”武若林不快地说。让部下把自己看成一个为了升官而不惜让妻子勾引上司的人,这并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
“不是就好,我漂亮吗?”
“漂亮。”
“你喜欢不喜欢我?”
“喜欢又怎样,不喜欢又怎样?”
“你要是喜欢我。你和你妻子离婚吧,我嫁给你。”
“你疯了吧,难怪人家所里有些人说你是疯丫头,心里想什么,口里就说什么。”武若林以为陆小红不过是又在发颠,说傻话。这是一个『性』格爽直、率真的出奇的女孩,说话向来是心到口到,无所顾忌。
“你才疯了呢!你就看不出我爱你吗?你是有老婆的人,我不能当第三者。可是你老婆那样对待你,对她有什么好留恋的?你今天和她离婚,我明天就和你结婚。我说话算数。”
“别发神经了,婚姻是一件大事,哪能像你这样一句离婚,一句结婚的话就了结的。我不知道谁在你面前说这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话的。但我可以明确一点,我爱人和郝大龙的事虽然是真的,但我之所以不和她离婚,是因为我还和她有感情,我还爱着她,如果她爱郝大龙,我会给妻子自由。但事实上妻子并不爱郝大龙,她或者是由于一时糊涂、或者是由于『性』格软弱钻进了郝大龙的圈套,慑于威不能自拔。在这种情况下,我和她离婚,就是把妻子推向痛苦的深渊,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不能这样做。”
“可是,是你老婆对不起你,她是背叛者,罪有应得。”
“话不能那么说,人谁没有犯错误的时候?再说人体的背叛和心灵的背叛是两回事。我并没有把一个男人和女人肉体上的事看得有多严重,我只是想通过时间让妻子逐渐摆脱郝大龙,这种权势流氓,一旦玩腻了哪个女人会自动抛弃,但你要敢于拒绝他,他肯定会置你于死地。”
这次谈话之后的第二天,在派出所另一位副所长的办公室里,陆小红打了那位副所长两个耳光,原因是这位副所长曾经当着陆小红的面说过武若林的坏话。警员对副所长大打出手的风波在外界并没有引起多大风波,因为那位副所长对武若林的议论和人格的诽谤涉及到警界更高层的人物,这是不敢端在桌面上讲的话,所以全所上下一致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但由此,陆小红和武若林的特殊关系人人皆知。一个女孩为了维护自己偶像的名誉敢于殴打他的上司,可见她对偶像的爱戴。不仅如此,后来两人感情日深,一直那女孩儿以身许,有了一夜之欢。这是武若林在狱中反省自己的罪行时唯一能认识到的一个错误,陆小红为他献出了宝贵的贞,而他却身陷囹圄,生死难料。万一不测,他觉得对不起陆小红。
正文 三十五、死囚是个令人敬重的警察
尊敬、爱戴、仰慕武若林的行事为人的同事、朋友不少,而嫉恨、不满他的人也不乏。也如嫉恨、不满者也有自己的理由和逻辑。或者因为他挡住了他们前进的道路,成为他们升迁、发达的障碍。或者因为武若林常常惊扰他们利用警察的特权发财致富的梦。
武若林工作的派出所里的老所长患了肺癌,病入膏肓,已经有半年多不能主持工作了。分局要想在熟悉这个管区的副所长中提拔一名所长。而这个所连同指导员和副所长、包括武若林在内,加起来有四名。候选人有四名,而位置只有一个,这就形成竞争,必须击败潜在的竞争对手,才能获得所长的位置。其实在这四名候选人中,最不想当所长的人就是武若林,可偏偏即将辞世的老所长却要极力向上面推荐让武若林来担任这个所的所长。本来,一个即将辞世的老警察的推荐并算不得一回事,关键在于上面的决策者们的好恶。可是分局新上任不久的局长是那位即将辞世的老警察昔日的老上司。在老警察做分局人事股长的时候,那位新局长不过是他的一个股员,而且进步之快据说也和老警察的栽培有关。老上司向新上司推荐接班人,新上司不能不认真考虑,这就让所长这个炙手可热的位置最终由谁获得这件事变的扑朔『迷』离起来。另外在老所长生病期间代理所长的指导员的一些所做所为深受上面某些领导欢欣,比如扫打非,抓嫖抓赌等等。但是武若林却对代理所长的一些作为很不满意。上峰之所以对代理所长欣赏是因为代理所长在半年的时间里上交分局150多万元的罚没款,并且也让所里的小金库充裕起来,警员们的奖金也大大的。而武若林不满代理所长的原因则也在这扫打非,打击赌博卖的问题上。但是,他反对的焦点不是扫打非,赌博卖行动的本身。而是扫打非,打击卖娼行动背后的真实动机和目的上。打击赌博卖、黄『色』文化,如果是为了抑制社会的腐败,净化社会,武若林举双手赞成。但问题是再好的经文如果让歪嘴和尚念起来,就必定走样。代理所长执政半年,让设在这个派出所附近的一个拘留所里,天天人满为患。这位代理所长不仅在自己的辖区内抓嫖抓赌,还主动出击,扩大战果,把手伸到了管区以外的农村和郊区。更有甚者,把卖小姐弄回派出所工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去引诱、发展、扩大嫖客队伍,抓住客罚款二八分成。罚款金额,最少五千,多则一万、两万不等,这就看嫖客们的经济实力、后台势力以及好面子的程度而定了。如果遇到不出钱的主儿,则拿通知单位、老婆、儿女来拘留所里领人而危胁,得对方即使是倾家『荡』产四处借钱也得为自己几十秒钟的畅快付出高昂的代价。这也罢了,随着嫖客资源的减少,女、街上手拉手走路的恋人、刚结婚不久,感情浓厚在大街上表『露』的新婚夫『妇』也进入了被抓之列。有趣的是老所长的女儿刚结婚,和新婚的丈夫在街上时被跟追踪到家,敲开门把两口子挖了出来,深更半夜这两口之只好向病入膏肓躺在家里的父亲求救。肉割到谁的身上,谁才能感觉到痛。直到这时,老所长才知道他的这位代理不是东西,竟然跑到人家新婚夫『妇』家里去抓娼,岂有此理!
武若林对代理所长的这些做法从一开始就持反对态度。代理所长分派武若林带人去片区抓赌,武若林拒绝“我不去,人家社区老头老太太闲着没事,在自己家里和邻居家里打个小麻将,也就是图个乐和,消磨时间,赢头也就是十元八元的,我们凭什么去抓人家?再说擅入民宅在哪个国家都是犯法的,这种知法犯法的事我不去干。”
放鸽子引诱嫖客嫖娼的『妓』女向战略合作伙伴发出了行动信号,嫖客已经上钩,避孕套里的已经到手,证据确凿,只等警察出动。但其他人应声出击了,武若林却留在派出所里拒不行动,并且在事后别人问他为什么不参与战斗时,反感地道“这是引诱犯罪,我们也是在犯罪,而不是执法,这种犯罪的事我不会去干的。”
在代理所长的领导下,滨河所战果辉煌,经济效益显著。在全所干警欢欣鼓舞兴高采烈地领取奖金的时候,武若林拒绝领取,并且劝自己手下的人不要拿这份钱。他说“靠抓嫖、抓赌高额罚款弄来的钱,然后由警察瓜分,这种事也只有在中国的警察中才能出现,我们真是一支创造世界奇迹的队伍,但这种奇迹是可耻的奇迹。我劝你们不要去拿,否则,永远是一种耻辱。”
当然大多数警察并不听武若林的劝告,有的人甚至把武若林的话向“代所”反映,代所再向分局汇报,这样武若林在分局新领导中的形象也就变得日益可恶起来。因而老所长的推荐也就变得无足轻重。到后来连老所长也开始批评武若林不该为工作上的事而闹个人义气。直到有一天,他的女儿在自己的家里和新婚的丈夫睡觉被弄到了派出所,向他求救,他才觉得这个代所太过分、太离谱了,抱病向分局局长反映这件事。分局领导左右为难,批评代所吧,代所给分局做过重大经济贡献,这是成绩,值得表扬。但不批评吧,又不大合适。在人家夫妻家里抓嫖娼,这种事确实有些出格。夜入民宅把结婚证不在身边的新婚夫『妇』当做嫖娼卖者掏出来,把还是中学生的小女孩当作卖女抓起来罚款,把外地旅行结婚住在一起的夫『妇』抓起来。统统罚款,这种事如果捅到媒体曝光,这分局长的位置也坐不热了。不得已,只好把代所的代字去掉,继续做他的指导员,去指导党务工作。重新宣布让武若林代理所长职务。
然而,武若林这代理所长干了还没一个月,就发生了妻子被害事件,他成了唯一的犯罪嫌疑
正文 三十六、死囚听到判决以为自己听错了
在法庭上,当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宣布处以武若林死刑时,武若林的身体震颤了一下,但并不惊慌,他以为这不过是个表演的比较真的电视剧罢了。在被羁押在监狱中的三个多月,他坚信自己是无罪的。一个人自己有没有杀人,自己最清楚。他根本就没有杀人,怎么会被定罪呢?一定是他的同事们搞错了。他相信,通过检察官、法官们的审查、甄别,一定会还自己一个清白的。其结果一定是,当庭宣布无罪,由检察官、警官们向自己赔礼道歉。他被释放后,一定会追究那些折磨他、他认罪的同事们。他们是畜生、野兽,豺狼。他不会原谅他们,他觉得他们应该去当强盗或者流氓、杀人犯,而不是做警察。他以为这样追究这些坏蛋的责任决不是小肚鸡肠,而是为民除害,清理门户。他想象着他们被开除、被羁押,被定以刑讯供罪并被判处徒刑时的大快人心的场景;他还想象着在警官们向他赔礼道歉时,他要把一口浓浓的痰『液』、吐沫吐在那个想出各种手段折磨他的陶警官脸,该不该动手打他呢?当然不该,打人是犯法的。尽管那个混蛋是个标准的罪犯,但也不能以暴制暴。
武若林想象过各种场景,但唯独没有想到他被判处有罪的场景。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被判处有罪,并且是被处以极刑,这怎么可能呢?当那位审判长宣布判处他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宣判出口后,他怔怔地听着,以为一定是自己耳朵出现了幻觉,听错了。他侧过头问立在他身边的两个法警说“我没有听清楚审判长最后几句说的是什么,可以让他重复一遍吗?”
“判处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宣判十五日之内,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警在一旁告诉他,以为他被吓傻了。
事实上,在那一刻,武若林也真有点傻了。他想,这个玩笑也开得太大了,一本正经就好像是真的似的。如果是真的,那简直是世界上最荒唐的一件事,怎么会把一个无罪的人判处死刑呢?他看过许多小说,也看过许多关于凶杀,宣判罪犯的连续剧,但这些连续剧好像从来也没有宣判一个无罪的人死刑的剧情。在这些小说、连续剧里的警察是神明严正的,检察官是严明清正的,而法官是圣明公正的。可是他眼前的这些警官、检察官、法官怎么会这样荒唐、昏暗、糊涂透顶?看来不是作家、编剧撒谎、欺骗,就是生活在撒谎、欺骗。但是这种欺骗也太残酷了!通过往昔的书本,他知道封建社会的昏庸混账的县令们经常制造一些草菅人命,贪赃枉法的奇天冤案。封建统治下的大老爷们又要破案,又要审案、断案,又要治理政事,又要应付上峰。一个县令忙不过来,再说又不把老百姓的头颅当一回事,草民,草民,想必脑袋和草根的价值差不了多少。所以在昏『乱』、忙『乱』、混『乱』中制造个把起冤案、错案似乎还能有些借口搪塞。可在现代社会,县官、警官、法官、检察官、监狱官,加起来成千上万,比封建社会的大老爷们数量多出一万倍;分工细致一万倍,说得好听一万倍;据说把人民的利益也看的高一万倍;怎么做起荒唐事来倒和封建社会的大老爷们差不了多少?大老爷们制造冤案也是要被罢免职务甚至丢头颅,可是好像从来没有听说多这些人民公仆因为制造冤案、假案被砍头的。好像连问责、惩处的事件都很少听说,或许是为了遮丑不便公开也未可知。莫非这些公仆们从来不办错事?不制造冤案?未必吧?就如眼前的事情就荒唐的很,事情还没弄清楚就要急急忙忙杀人的头,好像别人的头是韭菜,割了还会长起来似的。
武若林又想,一个杀人犯杀人要被判处死刑,这是法律。那么那些利用法律弄权枉法杀人的人,为什么长期以来没人判处他们死刑?这些人不也是杀人犯吗?他们戕害的不仅仅是无辜者的生命,还戕害、践踏、法律,戕害、践踏公正,戕害、践踏正义,简直是罪大恶极!为什么不定出一条专门枪毙这些擅权弄法者的法律来?想必那些制定法律的人都是些只想杀人不想被人杀的人!想必那些制造法律的专家们没有一位曾经被人冤枉过,没有一个人无辜而被判处死刑!
懵懵懂懂中,武若林又想,我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杀掉,我要上诉,我要控告这帮草菅人命的罪犯。中国这么大个国家,混账的警官、检察官和法官是少不了的。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鸟不好,是猫头鹰,专门在黑暗里行动,专门食用腐肉。小的时候,他听母亲讲,猫头鹰是一种不吉祥的鸟,专门吃死人肉,它们的叫声如“呱呱哟,呱呱哟,你死了我吃肉!”但是,这种坏鸟毕竟不多。
“被告武若林,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这是法官的声音。
正文 三十七、我死无罪的,我要上诉
武若林犹豫着,他想大声喊“我是无罪的,有罪的是你们,你们践踏公正,践踏生命,践踏法律,可耻!我要上诉!”但是不知怎么他忽然想起了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读过的一篇名为《一份血写的报告》,那是为辽宁省宣传部干部张志新在七五年被枪毙的事件平反昭雪而写的一篇报告。他是含着热泪读完了那篇文章,他从心眼里佩服、崇拜张志新这个女英雄的英勇无畏,痛恨那些判决、批准杀含张志新的大大小小的可恶官吏。那篇报道中有这样一段含糊其辞的话‘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