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1/2)
我把手伸向她的身体,手的指尖刚刚碰到她的乳头,她的身体就是猛的一颤。她很敏感的往后面一躲,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一次没有过,只不过考虑到她的家庭出身,我实在不想跟她发生什么关系。不是我在乎她的家庭,而是我觉得对她做出某种行为,实在玷污她受过伤的心灵,也会让我丧失掉赖以生存的大男子主义精神。要我帮助或照顾她我或许可以,要我侵犯她我可实在做不到,尽管她是自愿,而我也不是什么正经人。我与以前的女孩的交往,已经使我有些讨厌单纯的性交了,我希望有机会和真正的女人真正做爱。
48
我回到自己的生活空间后并没有去找沈小茹,甚至忘记了沈小茹说过要找我,心情的突然放松让我重新拾起我的写作。《把衣服脱掉》,写这么一本书单看书名就会让人想入非非,很多我周围的读者在看到书名的时候总会对我投来暧昧的一笑,不言而喻,他以为他明白了我的实质,而事实上他的笑让我明白了他的实质。在今天这个世界下,很多人在嘲笑别人的愚蠢与不智,低俗与平庸的时候,自己却本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原则,把这种事做到极限,做到隐秘。
在他们眼里“能够做”并且能够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人才是智者。也就是君子,不仅如此,还要勇敢的从黑暗中走出来光明正大的讽刺、批判、诅咒那些在黑暗不会隐藏自己的人,最后自己再回到那些黑暗中。
李寻欢说过世人眼中的小人未必真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又有几个真君子。
人,应该是小人和君子的集合,究竟君子与否,就看他把那一方面展现在大众面前,或者你会不会更好的藏匿你小人的一面。就像黑帮一样,一个真正的黑帮老大看起来根本就是一个普通的守法良民,而往往那些凶神恶煞般的却偏偏是些小瘪三。不管是狐假虎威还是狗仗人势,他们都以自己能够成功的扮演自己“手下人”的角色感到骄傲。就像龙年在《王朔辞典》中提到这种人当碰到比自己软弱的人时,他就说“谁敢惹我呀?”当碰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他就说“哥们儿!你说!谁敢惹咱俩呀?”
我经常被这样的矛盾问题左右着,生活的困惑便无法摆脱。我不知道他们的原则是什么,却经常听人说他们的原则是什么什么。当处境一改变,他立刻又说他的原则是什么什么。我问我自己我的原则是什么,答案是以不变应万变,那么这所谓的不变的又是什么呢?我坚持永远不变的就是以万变应不变。当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也会像我一样头大?我渐渐发现原来我也是个没有原则的人。就像我对待沈小茹的态度,在沈小茹销声匿迹的时候我发誓忘了她,即使她来找我也不去理她;可当沈小茹再度出现时我又想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得到她,无论付出任何代价。
正文 第三部分 第四节
(更新时间2006-9-4 20:56:00 本章字数3328)
49
沈小茹本着“言出必行”的原则在我回家后的第二天晚上准时出现了。我正趴在电脑前写作,旁边烟灰缸里满是我想不出情节时抽剩的烟头,还有只抽到一半还燃着的烟。茶杯里是我喝剩的茶根,床上乱的一塌糊涂,电视机因为长时间没有看,屏幕上布满了灰尘。我身上只穿了件短裤给她开了门,她进来后把包往沙发上一丢,回头就把自己扔在我的床上。
我回到我的电脑前,不是我没有想法,而是我强自压抑着,尽管面对着电脑,可心里满是乱七八糟的念头。念头一是,她“言出必行”要脱给我看她的裸体;念头二是,她想脱光后跟我做爱,这都是往好的方面想;念头三是,她又有了新的花样要我陪她玩,玩完后再一次销声匿迹,这是坏的方面。尤其念头三,我越想它就越烦,越烦越怕面对沈小茹,或者说是怕面对她所作出的决定。
“怎么了?你不是想见我吗?”她躺在床上,侧着身,一只手托着下巴,望着我。
“我不是已经见到了吗?”我不希望自己在面对她时显示我的软弱。
“你没有话要对我说吗?”
“我说过有话要对你说吗?”
“那你又说想见我?”她生气的从床上坐起来。
“难道我就不能和你做点什么吗?”我的口气开始软了下来,我只是气她却还舍不得让她走。
“你想和我做什么?”她问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