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部分(1/2)
我们所管辖的是离城最远的上河段,从我们这个河段,再往上游头走就进山
了,一开春,山里野鸡野兔什么都有,巡河之余,就可以进山打上几只回去打打
牙祭,这也是我们喜欢这份差事的原因之一。
现在已是晚秋,天气明显的凉了,我同老帮子一大早就背上我们的破枪,带
上一个装满子弹壳的破布兜子,每人扛上一把铁锹进了山。昨儿个所长派人给我
们捎了口信来,说今天要枪毙一个犯人,要我们早一点儿去挖坑。
北河市枪毙犯人的地方就在我们的辖区,在月牙河上游,进山不到一里的地
方,这里的河底有一个两丈多高的台阶,夏天水一上来就成了一个小瀑布。如果
枪毙犯人的时候是雨季,把人毙了以后就直接扔在河里,水一冲就不见影儿了,
如果是枯水季,就在那台阶下面几丈远的地方挖个坑一埋,等夏天一发大水,也
就给冲走了。
这往河里扔死人和挖坑埋人的事儿,人家执法队不管,都落在我和老帮子身
上。当然,上边会因此而给我们每人一块钱作为酬劳,这对我们来讲可是一笔横
财,所以,虽然搬弄死人不是什么让人喜欢的事儿,但次数多了,习惯了也就没
有什么了。反而是那钞票捏在手里“喀巴喀巴”的听着挺舒坦。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我们可以用子弹壳同人家执法队的哥们儿换
子弹,要不然我们拿什么打野兔子啊?!
一般情况下枪毙犯人的时间都在上午十点来钟,今天又只杀一个,所以时间
还是很充裕的。
我们到了那台阶的下游,台阶紧底下被水冲得见了青石底,离开两、三丈远
才有沙子。我们就在那沙子的最边缘处横着挖了一个七尺长、二尺宽、多半人深
的坑,这个地方明年大水下来的时候最先被冲起来,等河再干了的时候就没了踪
影。这里的沙子很细很软,挖完了坑才不到八点,我和老帮子吃了点儿干粮,然
后扛上枪进山去打猎,准备带给执法队的哥儿们作礼物。
九点半左右回到那台阶边的时候,我们每人枪上都挂了一嘟噜五颜六色的山
鸡,这可是大家都喜欢的玩意儿。
时间不大,就看见两辆汽车哼哧哼哧地从河道底下开了上来,一辆是绿色的
吉普车,一辆是带铁拦杆的闷罐子车。这两辆车我们已经见过不只一次了,急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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