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林氏长兄第74部分阅读(1/2)
商量着要接迎春回来住两天,只是却被那个闷葫芦给回了。
她理由也充沛,容遂承出天花了。
她是继室,欧阳氏是元配,家里头祭拜欧阳氏,她还得行妾礼的,元妻嫡子病了,她当然推脱不得——虽说在娘家的时候,邢夫人从来没这么着对已故的张夫人同贾琏,但容家人不如贾家多,规矩却更大,反正婆婆吩咐了,她照做就是了。
安安分分地又是守着容遂承,又是拜蚕豆娘娘的,什么怨言都没有,倒是叫辛苦持家的容白氏心里宽慰——不能外出应酬、不能打理家事也罢了,人安分守己,对遂承好,没什么歪心思,家宅安宁也就罢了。
不过茜雪国风,的确不同。
扶摇翁主大大方方地见过皇帝同文武百官,没有一丝避讳的意思,她甚至主动提起和亲之事,并且提到了一个男人“我读过《告茜雪女王书》,心里十分仰慕写出这样的文章的人,若得一见,也算了了一桩心愿。”
林沫难得上朝,就要见到一个女人,于是除了奏上要奏的折子,便规规矩矩地盯着自己的鞋尖,乍一听这女人甚至提到了柳湘茹,不觉整个人都愣了一下。
那样地惊才绝艳,那样地遗世独立,甚至连长相,都是千万里头挑一。果然上天公平,
皇帝也有些惋惜“柳卿积病多年,去年已经去了。”
柳湘茹的脾气不好,生前没少得罪人,不过对于一个皇帝来说,这么个在翰林院修书的臣子还是挺长脸的,林沫的文章固然好,只是太规矩了些,骂个人也拐弯抹角,隐在文字之下,跟外交辞令似的,不像柳湘茹,一纸风流文字,嬉笑怒骂,自在逍遥。
林侯柳郎,京城双木,如今柳郎已去,徒留林侯支持着帝都的三分颜色,七种风流、
只是扶摇翁主果然不是客气的人“实在是太可惜了。”话锋一转,“都说林侯柳郎,我没能有幸一瞻柳郎风姿,见见林侯也是好的。”
同样难得上朝的北静王“。。。。。。”
第216章 番外·纸鸢
。天气渐渐暖和了,黛玉也终于换下了夹衣,她正守着父孝,原是要穿白的,只是自幼身子不好,忌讳也多,新来的哥哥着人给她做衣裳时提了句“不定要白的,只别弄红的黄的太艳就行,妹妹到底还小。”故而新得的几件衣裳,还是蓝的绿的多,没有一丝儿花纹,头上的首饰也多是银的、青玉的。
先前贾敏去时,因借住外祖母家,怕舅母有忌讳,她并不很敢戴孝,就是给母亲烧纸也得偷偷的,就怕下人们见到了胡说。不过既然现在新当家的哥哥已经自己带头穿起了白色,黛玉也少了那些避讳。
虽说感激兄长的孝心,然而对于这个陌生的哥哥,到底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的。
林家的老人、父亲的同僚们说,这个年轻人三元及第,文章被所有的考官交口称赞。从现在看,品行也好,过给了父亲,也不是敷衍了事,而是千里迢迢快马加鞭地来主持丧事了。一应排场,他都安排得有条不紊。而最出头的,大约就是灵堂上同贾琏的那一番唇枪舌战。
黛玉并不知他们是如何辨的,只知道一向伶牙俐齿的琏二表哥不得不放下了手头一切的事,而后,父亲的丧事便由林家人来主持。
这个兄长,说是只比宝玉大两岁,可是板起脸来时,目光如刀,狰狞呼啸着剥开了荣国府给一个小女孩儿设置的虚假幻象。
锋利如斯。
黛玉从未见过这样厉害的年轻人。甚至她的舅舅,都不定有这样冷静得不起波澜的处事风格。做事干脆利落,不到几天,林家下人都已对他俯首恭敬。
兄长是山东林家的长房长子,虽说是养子,却待养父养母极其孝顺,那边也对他极好,听说分家产时,他与亲生的两个是平分的。甚至连叔伯们也没有一个怠慢的。他同林家亲生的儿子并没有一点差别。
而现在,这个人过给了父亲。黛玉心想,他们也才认识几天而已,能比得过那边林家待他如己出的十几年么?而且,自己不过一个小小女子,不能同那边一样爱护他,甚至要麻烦那个少年替自己操持。
他会嫌麻烦吗?会和外祖母家的下人们说的那样,觉得自己是个累赘吗?
“咱们明儿个见了几个族叔,没几天就该回去京里了。”林沫捧着些账本子过来,全都堆到了黛玉面前,“这是我同管事的一起总结的,父亲留下的田庄家产,妹妹先过目。若有不对的,咱们再清点。”
黛玉也才见了这个便宜哥哥没几天,然后便是操办父亲的丧事——总算有儿子替林清捧幡摔瓦,林如海的丧事也办得有木有样。做儿子的送纸,做女儿的烧纸,他终究也算走得儿女双全。只是来悼念的见小女儿柔柔弱弱,哭得形容具毁,做儿子的也不过是个瘦弱少年,且林家人丁零落,以后官场也全无依靠,不觉都叹了口气,道声珍重。
林家祖籍山东,祖上移居到了江南,虽然人丁简薄,但到底是封过侯的人家,兄妹两个也是有族人的。林海死在了任上,他们扶灵还乡。清点了家产,黛玉才知道先头贾琏不肯让父亲安葬故土是因为什么。不过虽然只认识了几天,但既然他过给了父亲,那比起自己,这个兄长便更有资格继承家产,黛玉于是道“全凭哥哥做主。”
“人总得有些后盾的。我的意思,父亲姑苏老宅,咱们便借给族人们居住,一来不至于凋零,二来,也算是尽些余力。”林沫道,“余下这些,妹妹点点看有无遗漏,便算作妹妹的嫁妆。”
“兄长?!”王嬷嬷一脸喜色,黛玉又惊又奇。
见过族人,两家考究起族谱来,发现林沫先头的养父林清竟与这边林家是同根同源的,族里人受了他的好处,又知他是新科状元,且五代之后仍得袭爵——还比林海之父之爵还高了两等,且山东本家虽为官的不多,但功名、家产俱是不缺。自是愿意与他亲厚。
只是族叔们同他越发亲近,做妹妹的却始终有些彷徨。虽说对于年轻又冷静、身居高位的兄长甚至心怀畏惧,但是外祖母劝她留在荣国府之时,她还是摇了摇头。
林家现在是有后的了。她需得同父亲的后人在一起。
双木为林,独树无依。
靖远侯府尚未修葺完毕,他们仍旧居住在状元府里头。地方不大,好在兄妹二人,住着也不挤。
林沫拨了几个丫头来,其中一个叫闻歌的,比紫鹃还要大几个月,生得温柔可亲,说话做事也成熟稳重,更难得的竟然识字,像个温和的姐姐,叫黛玉不由得感觉到心安。
兄妹二人口味大相径庭,林沫见黛玉每日要起早赶着早露来同自己一同用早膳,倒是提议今后不必如此麻烦,于是二人见面的机会愈加地少了,他又不是宝玉那样爱跟女孩儿玩的性子,得了闲暇是宁愿窝在书房里头百~万\小!说的。兄妹两个也谈不上太亲近。
那日里头天气格外好,有风,太阳也好,却不晒,闻歌提议“大姑娘,咱们也去放放风筝,去去病气。”
丫鬟们连声叫好,黛玉见丫头们兴致勃勃,虽则觉得自己一人放纸鸢也没什么意思,但有这些丫头陪着也好。
闻歌有双巧手,亲自画了只活灵活现的大蝴蝶,裁了纸糊架子,又涂了漂亮的眼色,看起来同专人做的也没什么不同。
黛玉笑嘻嘻地问“牡丹风筝你会不会做?”
“我画不来呀。”闻歌笔画着,“我就会画衣裳上的那样的。”
“我给你画,你帮我做一个可好?”黛玉问。
闻歌忙道“那当然行。”
一个院子的小丫头都高高兴兴地忙前忙后,热热闹闹地一起你做了个顶大顶大的风筝,颜色又好,形状也漂亮,闻歌还写了日后林家兄妹二人顺遂平安的话。几个丫头拥着黛玉到院里去放风筝。
风正好,虽然都是女孩子,但居然也挣扎着飞了上去,只是她们跑不快,这阵风过去了,手里那种挣感便渐渐没了。
“哎呀,掉下来了。”黛玉道。
闻歌可惜道“这阵风还是不够大——还得再等等。好在还没有飘远,我去捡。”
雪雁正高兴着,道“我去吧。”只是正要跑过去,就见那牡丹风筝摇摇晃晃地,挂到了院里一颗白果树上。
那树有个小一百年的岁数了,因为没有嫁接,所以没不能结果,生得高耸如云,雪雁跳了两下,离最矮的那根树枝还有好些距离。
这要是寻常风筝,丢了就丢了,不过是黛玉亲手画的、大家一起做的,就显得格外珍贵,何况还是要放晦气的,紫鹃吩咐着去取梯子来,就见林家大爷穿着半旧的家常衣裳,往这边院子来了。
“在放晦气啊。”林沫抬起头来,又伸手试了试高度,转头对黛玉笑了笑,“你不会放罢?不过这个,还是得自己放着管用,比小厮放着有意思。”
黛玉见了哥哥来,忙提着裙子来,思忖着该如何答话,就见林沫俯□来,抱住了她的小腿。
“啊——”她惊慌地短促地叫了一声,林沫已经稳稳当当地抱着她站了起来“这下应该够了,是这里吗?”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下意识道“再往南边一些。”
林沫看着瘦弱,力气却比丫头们想象得要大许多。
黛玉伸手把风筝摘了下来,扶着哥哥的脖子,被他轻松地放回了地上,脸不禁红了。
“哦呀,闻歌的手艺。”林沫看了看她手上的纸鸢,“这丫头做风筝,看着一起都好,其实真的说起来,总是一边重一边轻的。走,我替你扎一个来。”
俊秀挺拔如同白杨树的状元郎,原来竟是这么个温柔又风趣的年轻人。他不似宝玉那样会撒娇卖痴博女孩儿一笑,然而举止优雅,谈吐温和的男子,本就易让人心生好感,何况是林沫这样的好相貌好文采。
那一日,黛玉刚过了十一岁的生日,身量还是个小孩儿,却因为父母的早逝、人情的冷暖成熟得像是比宝玉还要大好些。而比她大四岁的兄长,已是本朝开国来最年轻的状元郎,受封一等靖远侯。这位后来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第一权臣,彼时才踏出了他奋斗的第一步——蛰伏。而那一年,只存在于舅舅口中的那个文雅王爷,开始频繁地出入他们府上。而日后,被黛玉认作“家”的那座府邸,也开始渐渐地修建。
就如同闻歌在风筝上写的一样。
痛楚的日子逐渐过去,一切步入正轨。他们仿佛开始被上苍另眼相看。
黛玉心里一直明白,并不是老天眷顾,她能有后来顺遂又富贵的几十年,从来不是老天的功劳,只因为她有一个能干的哥哥。
即使许多年以后,已经儿孙满堂的吴国公主,仍旧会记起自己初丧慈父后的第一个春天,当时还并不熟悉的哥哥把她抱起了头顶,让她伸手去摘枝头的那个风筝。哥哥的怀抱似乎蓄积了无穷的力量,能把她举到无论多高的地方去。即使想要去天上,也轻而易举。
那天下午,天气实在是太好了。
第217章
林沫并没有生着三头六臂,他和旁人一样,两只眼睛一张嘴巴,此时正目标不斜视地盯着站他前头的曹尚书的后背,听了扶摇翁主爆炸性的要求也面不改色,仿佛这么个奇怪的女人要求见的并不是他。冰火中文
皇帝不置可否“可惜林卿不在礼部。”又问翁主,“茜雪国与京师相隔千里,民风不似,习俗不同,翁主可住得习惯?”
话题被轻易地扯开,林沫笑盈盈地听着,不见愠色。
等退了朝,今儿个不归他当值,于是同曹尚书说了一声,得去上书房了。他教皇孙读书写字,这是抢了不少翰林院学士的饭碗了,虽说非翰林不得入内阁,但翰林院有多少人,最后被尊称为相爷的仅仅几人?有不少人,一辈子就在翰林院里头写写画画,出不得头,就是有些身份的,皇孙师傅这样的好差事谁不想干?却偏偏被林沫抢了先。
曹尚书道了声“辛苦”,林沫便随着小太监往上书房去。几位皇孙都不论五官眉目如何,都生得圆圆滚滚的,跟着一个侍读学士摇头晃脑地念诗经,他想起家里头已经牙牙学语的修朗,不觉一笑,推门进去,先行了君臣礼,又受了师生礼,便又坐下,等着皇孙们有不懂的来问。
待得休息时,水花霖跑过来,问了一声“林先生,听说茜雪国的翁主到啦,为什么她能随便出远门,我却不行呢?更别说姑姑、妹妹们了。”
林沫一愣,而后笑道“人文风俗,自有不同。我们汉人崇儒,讲的是父母在,不远游,何况小王爷还年幼?若是独自出门,三殿下、王妃得多挂念。何况,咱们汉人的女子以温柔娴静为美,茜雪国风格与汉人大不相同,他们那头女子当家,女子就如同咱们的男子,要养家糊口的,自然是能四处奔波了。只是女儿家到底体弱些,这般操劳,便是能四处云游,亦不见得是幸事。”
他话音未落,便听得一女声道“林侯所言差矣,你们汉人有句话叫做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林侯不是女子,怎知女子一定喜欢困于家宅之中,而非做番事业?”
哦呀,茜雪国的女子,实在是林沫讶异不已,躬着背转身,行了一礼“见过扶摇翁主。”
那说话的果真是扶摇,她穿了一身五颜六色的织锦短卦,内着大红里衣。袖口仅到肘下,露出白晃晃的手腕,套了四五个金银镯子,走起路来叮咚作响,脚上蹬着牛皮小靴子,腰封紧紧地束着,纤腰不及一握。虽然身量奇高,然则整个人又奇瘦,站得笔挺,竟像是学过拳脚的样子。
几个带路的宫女涨红着脸,小声道“翁主,这不是——”
“扶摇翁主,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翁主既然在汉家地方,不若也别叫做主人的为难?”他叹了口气。
扶摇翁主的五官并不出色,胜在肤若脂凝,一双眸子亮得出奇,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林沫,才笑道“林郎君,咱们后会有期。”
“翁主千金之躯,下官自当避讳。”林沫已经不见喜怒。
待得那女人走了,皇孙们才一拥而上“先生给她行礼做什么?”“这女子好生无礼!”林沫被一群小孩儿挤得哭笑不得“方才那就是茜雪国的扶摇翁主了,她是客人,微臣自然得客气些对她。”
崇安王摇头晃脑的,似个小大人模样“可惜这翁主竟是这么个模样,不见也罢。”
林沫哑然失笑。
这京城里头传得最快的就是消息——早朝时候宜德殿里多少只耳朵听着呢?于是不消半日,便传出那扶摇翁主半丝斯文也无,一来京城就要见俊秀男人的闲话来。她一个未婚女子,带着下人来京城抛头露面的,就够叫人吃惊了,更别说之前主动求王夫、而今要见柳湘茹、林沫的举动了。是在是没见过这样的女子,不怪大家伙儿瞠目结舌。
林沫跟着小皇孙们念完了书,便抽身回府。只是刚到半道上九被人拦住了“大人,小陈大人说有要事向您禀报。”
到底已经在官场混了这几年,林沫也不是当年的单枪匹马的时候了,不过最得力的手下自然还是陈也俊。这年轻人肯吃苦,能忍耐,好学又踏实,家世也说得过去,静娴做媒,刚给他说了周家姑娘为妻——虽是周家旁系,到底是个嫡女,模样性子都好,陈也俊的寡母也见过那女孩儿,心里也是满意的,陈也俊也渐渐成了林沫门下的第一人,虽然年纪差不了几岁,然而口口声声以老师称之,他也确实能干,细致刁钻不逊林沫。只是文章写得不好,没能考取科举,也幸亏皇帝起了心思要考校世家子弟,否则,只怕浪费了一身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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