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回乡迁墓(八)(1/2)
黄一电从小就长得秀气,比黄一曦秀气多了,做事也是如此,和黄一电相比,黄一曦粗糙得简直象个爷们。
“三叔还是挺不错的,我那天偷溜进去他的房间,一打开门,正对着他画的老鹰,吓我一跳,仿佛活的要扑过来撕碎我。”
黄向东拍了拍胸部,到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后怕。
但更多的是兴奋,想到这里他有点遗憾,“三叔要是象神笔马良一样就好了,画出来的都变成活的,我们现在不就用爬山,我骑着那老鹰一下子就到山上了。”
“你竟然敢偷溜进去?你不怕老鹰没撕碎你,被你三叔撕碎了?”黄一曦调侃着,听到后面那一句差点没跌倒,横了他一眼,得,这个傻大个,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商洛宇没听到后面这些话,只顾接黄一曦的媚眼了,直到黄一曦看到他要踩到石头拉了他一下才回过神来。
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商洛宇没话找话。
“你家其实还很不错,男女都有共同的一个字,你也是一样。”
商洛宇的潜台词是黄一曦小时候虽然不被奶奶喜欢,但和他们四兄弟同一个字也算是平等的一种体现。
农村风俗,兄弟或堂兄弟一样字的很多,排行的字更多,黄一曦虽不得俞美清喜欢,但至少这名字也不含糊。
“哪里呀”黄一曦无情地打破商洛宇的想象,“向兰并不是向东这个辈份的字,而是因为向兰是黄家第一个女孩子,起名后向东才出生,他们这辈已经不时兴按字起名了,又有我的例子在先,所以索性都一样。”
黄一曦停顿了一下,“但我叫这个名字起因不是因为辈份,我出生我妈难产,奄奄一息,我奶奶都让我爸放弃了,说刚好再生一个儿子,可我爸不肯,说就算有一丝希望也要救活我,据说医生宣布我病情稳定了正好是早上的第一束阳光照进病房,所以才叫这个名字。”
“……”
好吧,想像的美好就是用来幻灭的,商洛宇捏着拳头捂着嘴巴咳嗽一声,“对于你爸来说,你就是晨曦和光明,金贵得很。”
黄一曦斜睨他一眼,“有什么金贵银贵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名字,当律师之后更不喜欢,签字得累死,还不能签快,“黄”字很多划,“曦”字笔划更多,写快了就是一团黑。”
商洛宇大笑,“我名字笔划加起来不少,也有这种感觉,开庭时间久一点,笔录十几页甚至几十页,当事人和代理人再多几个,不让人先签吧,得占用许多时间,让人先签吧,签完都下班了。”
“是呀”,黄一曦顺手拨起一根野草,在手里折来折去,“每次签笔录都那样,就算是最后签,还有书记员得等呢,我就经常想,要是只叫一就好,最好再改个姓,丁一最好,卜一也行,实在不行叫黄一也好,都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我觉得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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