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离婚的真实情况(二)(2/2)
“……”
“你是说我这份离婚协议这个不算分割财产,所以我还能先分割财产再分遗产?”林书芳感觉自己象坐过山车一样,从地下到天上,欣喜若狂,她又哭了。
“早知道这些我还藏着掖着什么呀”林书芳现在是喜极而泣,如果这样的话,她就算分不过李韵茹,也比纪丹红会多许多吧。
“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我会向法院申请分割财产再分配遗产,至于法官会不会采纳意见,到时能分割多少,不是我能保证的。”
当律师的要信守一条,不能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的输赢,有些律师为了拿到代理权,多多少少会违背这个原则,可是黄一曦从来不踩这个雷区。
就算不是律师,她也永远记得爸爸妈妈从小告诫到大的一句话:不是你自己能独立完成的事,永远不要允诺别人结果。
林书芳和谢永辰的离婚协议极其简单,可能是当初他为了哄骗林书芳离婚,也可能他认为林书芳不会离开他,也可能当时他还年轻,还没有成为后来的房地产商的高深情商。
而林书芳也同样期望有一天再回谢家,因此只是一张类似保证书,草草地写了几句,说离婚后谢永辰补偿一套房子和一百万现金,还有保证送谢健英出国读书以及每个月付她们母子的生活费。
只字未提关于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扶养权的问题。
尽管有很大的把握,但和别的律师明示和暗示自己会赢官司或胜率多高的宣传手法不同,黄一曦总是尽可能把不利因素分析给当事人知道。
虽然明知道这样做法会让许多当事人降低期望值,甚至会因此取消委托,但黄一曦并不后悔。
钱是要赚的,但职业道德是要维护的,与其让当事人过后大骂所请的律师是骗子,不如让当事人明白在目前的证据中自己的有利因素是什么,不利因素是什么,如果输了官司,最大的因素是什么。
黄一曦的很多当事人在案后都会感慨一句,黄律师不是一个藏私的人,从她身上可以吸取许多为人处事的办法,与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只要自己愿意学的话,都可以成为类似案件的民事诉讼专家了。
也有人在黄一曦的影响下参加司法考试,打算从事这一行业。
在知道自己很可能多了许多权益后,林书芳立刻要求把该事项委托给黄一曦,并重新签了一份委托协议。
只是这份委托协议的收费方面,她为难地表示,目前自己手上的现金很少,要求分割到财产才从里面扣。
黄一曦似笑非笑地看了林书芳一眼,她有钱没钱黄一曦还是知道的,不过也懒得和她计较,也没提起后面付款都是风险提成的话,毕竟前面签订的那些委托费也够这个案子费用了。
看到黄一曦这么好说话,林书芳愣了半响,赶紧告别,她怕黄一曦再改变主意。
“师父,你怎么不让她现交,如果现交,你这个月就够高级合伙人资格了。”
看到林书芳欢快地离开,许燕彬有点不解,按照林书芳的表现,让她马上交钱的话哪怕没钱她也会去借的,何况她这种人不可能没钱的,就算被训了也只是习惯性的讨价还价。
黄一曦微笑不语,陈大丫的案子她是肯定跟到底的,只是不知道到时高级合伙人会议会出现怎么样的情况,这个时候晋升高级合伙人反而束手束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