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无罪辩护的麻烦(二)(1/2)
吴青意站起来走到书橱前面,打开书橱找出一份文件,扔到黄一曦面前。“这是所里刚成立时制订的一份规章制度,你好好学习学习。”
黄一曦捡起来看了一下,“这不是很多年前的老黄历吗?不是早就废除了吗?”
滨海律师事务所是白水州第一家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早年主管机关曾出过一份文件,要求律师所对有罪判决辩护无罪的,涉黑以及死刑等重大案件辩护时要慎重。
这份文件出台后引起哗然,律师们纷纷抗议主管机关手伸太长,将指导律师变成管理律师,违背法律法规精神。
有些律师甚至捧着《刑事诉讼法》第35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律师法》第31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两条去找主管机关辩论,要求维护律师的独立辩护权,而大多数律师所把这件文件束之高阁,或流于形式。
主管机关也觉得自己站不住理,虽说没有废除这份文件,但也没有因为这个文件检查、处理过哪个律师,双方默契地视而不见。
李立星那时就当选律师协会会长,带头起草了一份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涉及以上案件要求高级合伙人表决,与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做无罪辩护。
黄一曦之所以知道这份老黄历,是读研究生时学校里组织的辩论赛前做模拟辩论的一个题目,关于律师享有的独立辩护权是完全独立还是相对独立,在与当事人意见相左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辩护还是独立当事人的意见,或者解除委托合同这些观点在找的资料中发现了这份文件。
黄一曦不是高级合伙人,没有权限参与表决,不过她翻了翻记录,好象这几年律师所也没有举行过这样的表决会议,难怪吴青意一脸的慎重。
“谁告诉你废除了?我们所一直执行着。”吴青意也有点疲惫,这么多年来因为这条表决程序,所里的律师反抗过,无果后离开的也有好几个,虽然他不理解为什么李立星对这一条这么执着,但是这么多年的同事,李立星对权利的执着他比所有人都清楚,所以他虽然挂着副主任的头衔,却万事不掺杂其中,所里的律师许多也看不起他,甚至不尊重他。
“我们所成立到现在这么多年,举行无罪辩护的决议只有5次,其中4次都没有通过,而唯一通过的那次最后判决结果还是维持判决,这样的概率下,你还是要坚持无罪辩护吗?”吴青意皱着眉头看着低下头的黄一曦,糟糕,是不是打击过头了?
没想到黄一曦很快地抬起头,亮晶晶地看着吴青意,“那当然,这样才有挑战性嘛。”
“想挑战也不行,骆法官说过了,审监委不同意启动二审。”
“那你还问怎么辩护。”这死老头你逗我呢,我还以为骆法官同意了。
“没事逗你玩不行呀。”吴青意眼睛里都是笑意,看着黄一曦炸起来挺好玩,可惜这个丫头现在有防备了,再敲头应该没法得手了。
“逗你妹的,你这为老不尊的家伙。”黄一曦心里骂着,眼睛一转,“我就不相信没法启动二审程序,二审不行我就申请再审,找检察院找高官会,实在不行的话,明着举报不行,我就暗地里,我弄一个人民来信,看他们审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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