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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华引:歌尽芳华聆沧海第4部分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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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 冥龙船 守护甜心之天使呓梦 我的狡猾天敌 金色神王 守护甜心之月下樱落 〖短篇〗爸爸哥哥,不要了!1-55章 完 腹黑废材太强大 灰姑娘的诱惑 冷血公主殿下的爱恋 天使的恶魔羽翼

陡然一转。

“在。”女子神色凝重。

“想办法,活捉百里扶苏。”

“主上……百里扶苏行踪飘忽,又谨慎非常,恐怕……”她有些踌躇了。

“在偎翠阁里的,是你哥哥吧?”

青雪心中一沉,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來“是。”

“带他來见我。”

崇雪殿,红帐飘飘。

小斑惬意地窝在熊皮垫子上,享受着睡懒觉的美好时光。

小斑睡着,睡着,嘴角就流出一丝丝银线很明显,又做梦吃红烧肉了。

红烧肉,至于她一只生长在雪域的百年难一见的不过问世事的灵狐是怎么知道的,说起來,有一个忧伤而甜蜜的小故事。

五年前,那是个美好的年代,那时候天还是蓝的,草还是绿的,红烧肉还是可以足量供应的。

那个时候,她的两个主人,,虽然有时候她很不想承认其中一个,还是相亲相爱的。

所谓有其主必有其宠,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她的金毛主人(原谅小斑的形容词局限在兽语范围内,能给出模糊的概念已经实属不易),也就是公的(小斑的世界里,世间万物,除了芜歌,都分成公的、母的、可以吃的、不可以吃的云云)那个,就喜欢吃各色美食。

说到金毛主人,其实小斑是有满肚子怨气的。

她其实不叫小斑的,但那天的情况是这样的。

“一只小狐狸!”一个惊喜的女音。

“快要死了。”一个吊儿郎当的男音。

“我们救救它啊……这里这么冷,再这样下去会冻死的。”接着,小斑就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也好。不过你自己是个累赘,又加这样一个小累赘,你说你要怎么补偿我?”

“你……”

“嗯……先给这只狐狸起个名字吧,叫‘狐狸’,不好听。”

“对……你说……叫‘红红’怎么样?”

“不好,你看它额前那么明显一块斑,不如就叫斑斑吧。”

“唔,小斑,好,就叫小斑!”很是欢喜很是雀跃。

多年后,小斑第一次见惜瑶时,因为名字被嘲笑得无地自容,它对金毛主人的怨升级为恨了,,人家额头上的是美人痣,美人痣你懂不?

“小歌子,你在做什么啊?”

“红烧肉。”

“今天怎么舍得做这么好的?”

“给小斑的。”

然后,那一天小斑吃到了世界上最香滑最销魂的红烧肉,代价是,莫名其妙地拉了三天稀,外加遭到金毛主子怨毒的诅咒和眼神的攻击。

但是,英勇的小斑为了红烧肉是不可战胜的。所以,从那天以后,灶台上,一大一小一人一狐一做一品,很是和谐。小斑扑在灶台上用小爪子指指点点,跟芜歌说要多一点辣椒,多一点肉,盐巴可以少放一点,然后,口水不住地涌出來,干巴巴地坐等红烧肉。

但不知道为什么,小斑每次幸福地吃完红烧肉后都会遭遇各种不测,譬如早上起來发现自己被放在臭靴子里,中午上茅厕发现厕纸只有外面一小角(她是一只爱干净有洁癖的好灵狐),晚上饭碗里只有上面一层是肉,下面都是青菜,等等。

终于,有一天,小斑听到大屋子里传來金毛主人一声鬼哭狼嚎般的惨叫

“小歌子,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她的世界,除了金毛主人偶尔的怨毒目光还有些烦人外,一下子和谐了。

芜歌主人,你怎么还不回來啊?

金毛主人,你又去哪儿了呢?

为什么只剩下我一个啊?

惜瑶的红烧肉不好吃。

睡梦中的小灵狐,悠悠叹出一口气來。

第二十二章转遍山水不肯歇,犹有故园一段

第二十二章转遍山水不肯歇,犹有故园一段愁

“驾,,”一声长啸划过空阔灰蒙的天空,枣红色骏马飞奔前行,踏起路上漫漫尘埃,马上男子神色匆匆,一脸凝重。

霍祈风紧紧攒住缰绳,策马奔驰。

昨夜,万般汹涌壮阔全都化作波澜不惊,只是,她的余香犹在。

那一株映山红,对她想必是有用的吧,此时此刻,他想的只是怎样帮助她,哪怕是在这样山雨欲來的黄昏,哪怕是过这样崎岖曲折的峻岭,只要是为她,他可以不顾一切。

猎猎山风逼人流泪,骏马飞驰依旧,速度不减分毫。

他的命,早就是她的了。

“吁,,”终于,來到了重峦深处的幽谷,望着那为数寥寥的几株绝世杜鹃,霍祈风只觉得这一路颠簸都是值得。他动作流畅地下了马,从怀中取出一个长长的小瓷瓶,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株打着骨朵儿的映山红,轻轻放入瓶中。

“轰隆隆。”一记闷雷惊醒沉浸在喜悦中的人儿,他抬眼望望天,天色已暗,黑云翻滚似泼墨,一个翻身,又重回马上“驾。”这一声极其爽利清朗。

回去的路上,天终究还是下了雨。

大雨倾盆而下,來势汹汹地冲刷着世间一切污浊,原本就崎岖狭窄的山路,更有流泥阻塞,马儿寸步难行,身侧就是不见底的悬崖。

霍祈风浑身湿透,深刻的眉眼在漆黑的夜里,似乎燃起了火焰。

枣红色骏马一声长嘶,他微微皱了眉。

却不是为这凄风苦雨,也不是为自己身陷险境,为只为怕怀中那娇嫩一株,受了寒。

他把瓷瓶放在离心最近的位置,希望那样能给那传闻中不老不死的映山红,一点暖。

再黑的天,也总有亮的时候。

一夜颠簸,一路风雨。迎來破晓第一缕晨曦的时候,他一身湿透的衣裳,已经干了。阳光洒下一点一点金色的暖意,轻轻吻在英姿飒爽的男子身上。

他的云靴沾满了泥,却毫不在意,昂首阔步地向前走去。

临近长陵城的时候,他几乎是雀跃了,三步并作两步回到了霍府,到了府门口,一把将缰绳扔给门童,头也不回地就奔回了自己的房间。

焚香沐浴,洗去一身风尘。

宁王府,长桥卧波,廊挂垂虹。

“小姐,五日后你就要去皇宫啦!”丹秀两眼放光,双手捧心,“小姐,你说,王爷会不会让我跟着你去啊?”

宁芜歌微微偏过脑袋,不再看她的小丫鬟,望向池塘中扑腾着争着吃食的锦鲤“想去,就跟着吧。”

丹秀一时间激动地说不出话來,只双手握拳放在胸前,大声赞道“谢谢小姐!”

宁芜歌回头冲她一笑,明晃晃的阳光下,瓷白的笑脸分外迷人“傻丫头。”

“小姐,你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小姐。”

“就你嘴甜。你到药房给我抓些白芷來,二钱就好。我先回屋了。”

“是,我的好小姐。”

宁芜歌笑容甜美,然而,就在她转身的一瞬,脸上笑意全收,换上一副凝结如冰的神情。

皇宫,阔别多年,此朝我回來,定要你天翻地覆。

“雪主。”推开门,熟悉的人影,熟悉的声音。

芜歌微微蹙了眉。

现在是朗朗的白日,一切在明媚的阳光下都清楚得无计可掩。他不该这个时候來的。

霍祈风沉浸在一夜风雨兼程终于采到绝谷映山红的喜悦中,并沒有察觉到芜歌的神情有异“雪主。”他伸出手來,纹路清晰的掌心里躺着一只小小的瓷瓶,玉洁冰清。

“我说过,不要在白天來这里。这里不同雪域,我不想计划还沒开始就纰漏百出。”她沒有伸手去接他兴致盎然递过來的瓷瓶,甚至语气里蕴着薄怒,“我以为你经历的事情应该足以叫你改了从前那莽撞的性子,沒想到,是我高估你了。”

他悬在半空中的手,一下子僵住。仿佛当头被泼了一盆凉水,他本想收回那只瓷瓶,但又那么不甘心,终究还是将它递到宁芜歌的眼前,英俊的脸上写满认真,还有带着骄傲的倔强。

宁芜歌看看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接过他手中的瓷瓶,打开,从里面倒出那株还是花蕊的映山红來。那红中泛着粉的一朵,却攫住了她的心,那么一瞬,她只觉得呼吸停滞了。

“咳咳咳……”一阵仓促而剧烈的咳嗽叫霍祈风本是阳光灿烂的笑脸顿时写满担忧。宁芜歌咳嗽得越來越厉害,瘦削的肩膀随着每一声咳嗽都一抖,就连握着花的手也在不住颤抖。

“雪主,,”霍祈风想要扶住她,却又不敢迈出那一小步,眼前的女子几乎是用尽了生命中最后一丝气力在咳嗽,就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來才罢休,“你……沒事吧?”

宁芜歌紧紧握住手中那朵小花,狠狠地咬住自己的唇,胸腔中一阵翻江倒海。

咳了一阵儿,芜歌瓷白的脸蛋上泛起了血般的红,病态,却有一种动魄惊心的美。

她望着眼前这个随她出生入死了三年的男子,却看到另一张脸。

“小歌子,小歌子……沒事,我就想叫叫你。”

“别人爱我,是为我的貌我的财;只有你……不爱我,不爱我的貌,单爱我的财。”

“这个也是人吃的?”

“小歌子,你还记得当初我说过映山红配你的理由吗?其实,我只是觉得那个路边就有,不用花钱,摘回來既可以表达心意,又可以省出买花的钱,会得到你的赞美的,,而已。”

“好吃吗?我也尝尝我第一次做的菜……唉,你怎么一口全吞啦?都不留一点给我……你个大胃王!”

那些回忆像冲开闸门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地泛滥了,逼得她又想笑又想哭,那么鲜艳那么温暖,却都成回忆了,回不去的记忆。

霍祈风几乎要疯了,担心和恐惧一下子变成冲动与勇气,他冲上前去,用双手握紧了她的肩“芜歌!芜歌!你沒事吧?”

她看向他的目光有些涣散,转为绯红的脸上是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终喃喃吐出一句“长笑……”

他的心头一紧,脑海中惊雷炸开长笑,,是她的爱人么?

芜歌似乎失去了意识,手中的映山红随着瓷瓶滑下,“叮当”一声落在灰白的地面上,破了碎了。

就在此时,宁芜歌吐出一口血來,染红霍祈风的胸襟。

第二十三章瞳影幽幽暗清魂,雪颜深深断香

第二十三章瞳影幽幽暗清魂,雪颜深深断香魄

“芜歌!芜歌!”他将她紧紧揽在怀中,下巴抵着她的发心,心肺中沁入一股冰雪的清冽香气,“芜歌,你醒醒,醒醒……”

宁芜歌只是不住地咳嗽,仿佛耗尽了全身的力气般,颤抖得像寒风中一片飘零的叶。

“芜歌,看着我……”霍祈风像一个手足失措的孩子,长着薄茧的大手小心翼翼地捧起宁芜歌纤小的脸蛋,深深地望进那双几乎涣散的瞳仁中,“是我,你的狄桑。”

她幽黑的眸一瞬不瞬地凝视了他一会儿,随后又看向灰白的房顶“长笑……对不起……是我來迟了……”她的话断断续续,甚至有些颤音,但他却听得分明。

“小姐!小姐!顾府來信了!”门外响起一阵喧闹声,随着脚步声越來越响亮,霍祈风面上一寒,狭长的眸子冷冷望向门的方向。

丹秀红扑扑的脸蛋因为一路狂奔沁出了浅浅的汗,却丝毫不影响她激动的情绪“小姐,顾府的人來信了,说是顾府的少爷小姐请小姐一聚呢!”她沒头沒脑地推开了门,激动地心情已经不容她再想其他,却被眼前的景象骇在了原地

她的小姐此时正躺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男人的胸襟上沾满了血,而且,有些眼熟……好凌厉的眼神,几乎是要把她就地凌迟。

霍祈风轻轻将芜歌靠在床边,正要起身解决丹秀这个突发事件,却被一只纤瘦的手拉住了。

他又是惊异又是喜悦地转身,果然看见那双恢复清丽睿智的明眸“别。”

霍祈风看看已经呆在原地的丹秀,显得有些踌躇“不是我们的人,留着恐怕会有后患。”

丹秀从小就迟钝,但就在听到霍祈风那句话的时候,一下子,心尖颤了颤。

就在霍祈风将要放下宁芜歌的手,向丹秀走去的时候,宁芜歌开了口“听我的。”

仅仅这一句,就让他止了步。

“过來,过來。”那双清亮如雪水的瞳仁逐渐变得幽深幽深,深成一片墨海,望向已经呆愣得几乎不能动作的丹秀。后者像着了魔一般,一步一步,向那双眼睛的主人走去,“你看见什么了?”

“小姐……小姐的房里有男人……好多血……”她断断续续地回答,眼神涣散,沒有焦点地看向芜歌。

霍祈风紧紧握住了拳,,摄魂术,她在花会上就是用摄魂术迷惑了顾缳,把血滴入七色兰中……操控人的魂魄,本应是神的权力,而身为人的她,运用这种禁术,伤人,更伤己,,她怎么可以这么不在乎自己?

他不敢打断也不能打断,生怕会给她带來反噬,只能在一旁焦虑地心疼着。

“傻丹秀,又做梦了,梦醒了之后,就忘了吧,记得小姐叫你醒了后到厨房里领一盘糕点就好了。好丹秀,回去吧,乖乖回房睡一觉,醒过來就沒事了。”就像诱哄着一只小猫,她的语气又轻又柔,简直是一坛最醇的酒,叫人醉死其中。

丹秀憨憨地点了头,乖乖出了门。

就在房门关上的那一刹那,用手支着身子的宁芜歌,颓然倒下。

“芜歌!芜歌!”霍祈风闪电般回到宁芜歌的身边,一把将倒下的她揽入怀中,“芜歌,别吓我,快醒醒。”

想摇,又怕惊着她,也便这样揪心地抱在怀中,不知如何是好。三年了,他曾与她共枕一方天地,那夜雪域绿洲的夜空铺满璀璨的星辰,万籁俱寂,他能听见的只有篝火随微风摆舞的声音,能感到的只有心跳似害怕似惊喜的雀跃。她就这样合上了那双清亮而孤绝的眼,像是一个不容旁人觊觎的梦,似乎对他毫不设防。在这之前,她单枪匹马冲进貘旸人的重围中斩杀数十人,一把拉他上马,一路狂奔到达这片冰天雪地中不为人知的一块温暖如春的绿洲。云雀般跃下那只名叫踏歌的白马,动作是惊艳的流畅华丽,背对着他褪下一身被血液染红的风衣,远远一甩,只合着火红的里衣,盘膝坐下休憩。他想离这个“残忍凶恶”却“救他成瘾”的女魔头远一些,下意识地向与她相反的方向走去,只听见那清亮的声音在身后凉凉地响起“不想被饿狼叼走,就老实呆在我身边。我只有一把刀。”他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她那把纹着不知名图案的金制弯刀,不讲一丝情面地割下一个个头颅,还是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像它的主人一样冷血无情又骄傲孤绝。他身上沒带武器,甚至衣服都被貘旸人糟蹋得不成样子。该死的貘旸抢匪,等他回到长陵,一定叫齐军队把他们歼灭得干干净净!不过这个这个女魔头还真是厉害,杀野蛮人像割韭菜似的,眉头都不皱一下的……仔细想想,似乎还长得不错……不对,想什么呢,像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管她长成什么鬼样子,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就在他沉浸在奇异的自我幻想中时,那个凉凉的仿佛对一切都毫不在意的声音又响起“天快黑了。你,过來生火。睡在我身边。”他脑海中一下子惊雷炸响她刚刚说了什么?睡她身边?开什么玩笑?这个女人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么?他已经十六了,是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怎么能和一个不清不楚的女人一起睡?“还不快过來。是想等狼分了你,还是要由我亲自动手?”女魔头仿佛不耐烦了,“我所有的话,都从來不喜欢说第二遍。”后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向我行我素、唯我独尊的他居然就真的睡在了她的身边。她甚至都沒有抬眼看过他一眼,只是静静地睡下了,大地为床,天幕为被,浑然不知世事。他记得那一晚,鼻翼萦绕着一股雪的香气,若有似无,却在他每一个呼吸间,沁入心田。真是个奇怪的女人,却让人厌恶不起來。真真算起來,这已经是她第三次救他了,她,应该是他的救命恩人。她,应该是个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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