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我写的律师函可是练习了两年半的(1/2)
接下来的时间里,古美门便关了律师事务所,推掉了其他所有慕名而来想委托他打官司的客人。
古美门还有个原则,即一次只会接一个委托,不会像其他律师一样多管齐下。
所谓事在精而不在多,你一次性接那么多官司没什么用,因为人的精力始终有限,不如好好专精一个工作,这样至少能够保证成功率,顺利把委托费拿到手。
用古美门的话就是——
“我可是要打破妃英理的不败纪录,成为日本唯一不败神话的男人。”
律师在接下一单民事诉讼后,首先就是要预约法院庭审。
除了传统的那种,携带相关证件去当地法院申请,如今是信息时代,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比如说网上预约。
古美门让小哀登陆网站,手机拍照上传证件,填写申请表,进入审核。
大概两个小时后,审核便通过了。
“运气不错,下个星期就能排的上号。”
古美门看着手机屏幕点了点头。
因为是民事诉讼,所以不是在东京地方法院,而是在米花町一家简易法院里。
这个世界不比前世,前世的司法流程相当冗长,一场官司可能打个几个月甚至几年。
但是,这里处理官司的效率很高,毕竟每天有那么多案子,不可能拖那么长时间。
一起民事诉讼案,最多到半个月内,怎么样都会打完的。
申请完法院庭审,接下来还有一个重要步骤。
古美门打开电脑,进入word文档,开始噼里啪啦书写起来。
“你在做什么?”小哀探过脑袋。
“没看吗?我在写律师函,等会儿要寄给对方被告的。”
“不是之后会有法院传票吗?”
一听这话,古美门便叹了口气。
“所以说,哆啦哀梦,你还是个外行人啊,怎么连这种事情还要我来教你?”
“哦,又有何指教啊,大律师?”
小哀抱着双臂,冷嘲热讽。
于是,古美门放下手中键盘,认真说道。
“法院传票虽然一样能起到传呼的作用,但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地方,只有律师函能够达成效果。”
顿了顿。
“那就是震慑和预警。”
“以法律的名义,我们将委托人的意思转达给对方,表明对方侵犯的诸多权益,告知其带来的后果,给对方带来威慑,让对方事先产生一定恐惧心理。”
“这样之后打官司,对方气场上就会被削弱,我们这边就能占据一定优势。”
“原来如此。”
听完之后,小哀点了点头,下了定义。
“懂了,这东西就是一个合法的恐吓信。”
“不错,精辟。”
古美门满意地点了点头。
小哀虽然初入法律界没多久,但她的领悟能力很强,能一下子就看透某些事物的本质。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古美门龙飞凤舞,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千字的律师函。
小哀凑过去一看。
好家伙,整篇的篇幅,几乎全是连哄带骗,阐述对方干了什么坏事,犯了什么法,要赔多少钱,还有如果被检察院公诉的话,要坐多少年的牢,有了案底后会有什么后果。
言语端庄工整,没带一个脏字。
但里面的内容,全部带着夸大和夸张的色彩,看一眼就能让人手脚冰凉。
“这就是律师函啊,简直就是有文化的流氓写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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