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一人一百(1/2)
“春记小食馆”日渐被人所知,现在他们平常一天也能卖出去七八十碗,基本达到陈晓所说的保本。
将来知道的人越来越多,生意会越来越好。
方育道“以后赶集日,请几个人来帮忙吧?”
陈晓也觉得有必要,他们今天真的有点应付不过来。
小石头积极道“我认识很多人,可以叫他们来帮忙。”
技术活他们干不了,洗碗抹桌子还是可以的。
陈晓问“请人帮忙,干一天给多少钱合适?”
小石头摆摆手“不用给钱,给他两顿饭就行。”
“怎么行,以后每个赶集日都要请人帮忙。不给钱长久不了。”
小石头想了想道“那就……给八十文钱一天。”
一般跑堂的店小二,每月有二三两银子,平均每天大约八十文钱。
陈晓道“凑个整数,给一百文钱吧。下个赶集日,你找两个人过来帮忙。”
春红在一旁听着。她想让她爹娘来帮忙,一个人一百文钱,两个人就有两百文。他们平常在家想要赚两百文钱,是件不容易的事。
“姐,”春红道“下个赶集日,可以叫我爹娘来帮忙。”
陈晓闻言,不是很想要她爹娘来帮忙。因为上次在这里吃饭,陈晓发现,春红爹娘有些内向,不太放得开。不过,春红娘洗碗倒是很麻利。
看在春红的面子上,陈晓道“行,下个赶集日让他们来试试。”
……
过了十天,又一个赶集日。
春红爹娘一大早就来了,同时还带来了春红的弟弟妹妹。
春红的弟弟叫春喜,今年十二岁;妹妹叫春芽,九岁。
之前春红回家,买了许多东西,送给帮助过她爹娘的人。特别是帮她娘藏妹妹的那家人。
春红爹娘软弱可欺,但不是什么人都会欺负他们。他们在村里人缘还是挺好的。
当初村里人以为,春红或许已经死在山里。没想到,她不仅没死,还过上了好日子。
春红爹娘跟人说,他闺女在县城找了个活做,一个月有好几两银子,村里人听了羡慕不已。
之后吴四叔也知道了,春红并没有卖身给东家。东家救她是真的,但卖身契是假的,只是为了帮她。
吴宝珠知道这件事情后,转身就去告诉阮家。
阮家与胡家的事情已经了结,连字据都写给了人家,春红卖不卖身跟他们没关系。不过阮家却记恨上开馆子的那对东家。
春红跟爹娘讲了他们来店里帮忙要做什么。
胡家爹负责做米线,胡家娘负责收碗、洗碗,补充调料台上的佐料。
春喜已经十二岁,他能帮忙做许多事。春芽九岁,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她能做的事情其实也很多。
这天,陈晓、方育故意放手让他们去做,两人只是看着。虽然一片兵荒马乱,但好歹把一天撑过来了。
陈晓没想着要一直陷在小食馆上,等经营差不多走上正规,就交给春红去打理。
方育也是这个想法,以他俩的能耐,怎么可能仅限于一家小店。
临近傍晚,已经没有多少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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