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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终章 传承之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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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要素来自史莱姆,跟老化无缘的Q弹美肌驾到。只挑优点继承,就是在说我现在的样子吧。太完美了。

一个可爱的孩子全裸站立。没关系,反正没什么好遮的………

问题不是那个,裸体有违善良风俗啊。虽然这里没警察。

是说这张脸真的好可爱。必须说声:「干得好,静小姐!」

我上辈子也算好男人,却不是美少年。发动回忆补正也没用。

要坦率感谢她。

穿上事先准备好、放在简易帐篷里的毛皮,顺便给分身毛皮穿。

下次要先准备衣服才行。

回归正题。

来说说真正「猛」的理由。全都出在这个能力上。

虽然是分身,却跟思考运算能力优异的我同享该特长。

也就是说,两个都是我。本体和分身没有差异。

不,焰之巨人的分身能力明显比本尊弱。我的分身却没有劣化迹象。呃,也不完全是那样,或多或少都有不如本尊的地方吧。

差异是有的。

就是魔素容量。容量应该只有制造分身时使用的魔素量吧。话虽如此,一开始制造时给更多魔素就行了。

我的魔素容量很高。若运用得当,或许会变成很强的战力。

只不过,焰之巨人可以分身十只,我的分身却因为性能太强,只能制造一只。

就算只有一只,在对手看来,这技能还是犯规到不行吧。毕竟该能力可以制造攻击力、防御力等肉体性能都跟本体同等的分身。

最后还有一个「超猛」的理由。

那就是拟态过程很自然。

变身时黑雾没有出现,我就发现一件事。

例如黑狼。

当我要拟态成黑狼时,黑雾会出现,构筑拟态。这种情况下会比史莱姆本体的能力还弱。

史莱姆的身体没有手脚,物理运动受限,一直是种不起眼的魔物,细胞机能却异常发达。每一个细胞都是肌肉、脑、神经。

懂吗?一般先是用眼睛看,神经再传达情报,最后来到大脑。

史莱姆不用经历这些过程。

就算没有「大贤者」的辅助——知觉千倍速,我的反应速度依然超越正常人。

变成黑雾作的身体后,要到达脑=本体,会出现些许的时间延迟。一般分身不若本尊优异,原因很可能出在这里。

那么,不透过黑雾的拟态——「拟人」又是如何?

大家猜对了!反应速度跟史莱姆身体同样优秀。传达上很自然。

再加上多出手脚,运动能力也跟著提升。虽然只到儿童程度。

就算体能只比得上小孩子,还是比史莱姆灵活。也因为这样,我变得更容易累,但这是必要的代价。

而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不使用黑雾,不需要消耗魔素。

太方便了!

今后我打算都用这模样活动。

这时我突然有个想法,立刻对分身下令。就好像在动自己的身体一样,感觉很流畅。

黑雾出来了,分身开始成长!

苗条的体型出现。再来是飘逸的银发。还有美丽的中性容貌。

完美!

接著我让分身一下变女,一下变男。

长肌肉、变胖子,或是变成壮年人、老年人。

这下可以确定,分身能幻化成各式各样的状态。

原理跟用黑雾拟态成魔物一样,只要弥补不足的部分,甚至能拟态成大人。

或许能用来增强肌力。反应速度会递减,但身体愈大愈有力。

虽然说,我个人认为「速度是战斗中最关键的要素!」。

在那之后,我又做了各种实验,藉此确认新身体的能耐。

就这样,应该要过上平凡人生的三上悟投胎成史莱姆。

此外——他还继承一名女性的意念、身姿,并得到一个目标。

这是一只名叫利姆路的史莱姆。

绕著这只史莱姆打转,世界——即将进入动荡的时代。

这是哥布达还没进化前发生的事。

头上是一大片蓝天,清爽的风吹抚。

后头还有穷追不舍的人类。哥布达今天也在人类追逐下四处跑跳。

「站住!你个王八蛋,就知道逃!」

「马的混帐,又把田弄乱!今天一定要宰烂你!」

几名气到眼红、人高马大的壮汉朝哥布达逼近。

哥布达一直跑跑跑,用尽全力奔跑。

被抓一定会死得很难看。他没被抓过,这只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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