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科举选拔 种类繁多(1/1)
见我若有所思,蔡京便说道:启禀皇上,发展教育和完善科举是朝廷崇文政策的一体两面。下面让老臣为皇上介绍下朝廷的科举制度!我回了回神,便朝蔡京点头示意,蔡京便开始说道:隋唐以来,科举考试制度成为中国古代社会选拔各级官吏和各类人才的重要途径。我朝科举考试制度在沿袭唐制的基础之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科举考试主要有贡举,武举、童子举、制举、词科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贡举制度。贡举是士子通过地方考试后贡之于朝廷之意,每三年举办一次。除了服丧期间的举子,曾受过杖刑以上处罚者以及僧人、道士、吏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外,其他并没有对考生有限制。考试程序承唐旧制,分为解试、省试、殿试三级。
解试是地方组织举人考试,并将合格者贡给朝廷,故解试又称乡贡。解试包括由州府行政长官主持的地方试、国子监试(太学试)、诸路转运司的漕试等,一般每三年一次,通常在秋季举行。解试之前,由各县对本地士子的资格等进行审查,保送至州,知州等加以复核。之后参加州级文化考试,择优录取。若举人考试合格,即由州、转运司或太学按解额解送礼部。
省试是由尚书省礼部主持的全国举子考试,又称礼部试。礼部负责查验解试合格人员的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组织考试。合格举人,由贡院放榜,正式奏明朝廷。
殿试又称御试、亲试、廷试,是科举考试中最高一级的考试。举人经过省试,须再参加殿试,才算是真正登科。政府安排专门的官员负责出题、监考、阅卷等考试事宜。考试结束后,由皇帝主持唱名仪式,合格者按成绩高低授本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前三名称为状元、榜眼、探花。
考试主要有三科,进士科考试考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礼记》墨义十条。帖经是考查所习之经,如同填空题。墨义是考查学生对经书的背诵和默写能力。仁宗庆历四年(1044)三月改革科举,罢帖经、墨义,试经史、时务策论等,庆历新政失败后也随之被罢除。神宗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变法,颁布贡举新制,罢诗赋,考试墨义、帖经。
其二便是除进士科外,还设有经、传、礼、史、法等诸多科目,统称为“诸科”。在考试内容方面各有侧重,或侧重对儒经的默诵、理解,或注重对礼法、历史和律令的掌握。如九经科考试内容是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礼、仪礼、春秋左传、公羊传及帖书120帖,墨义60条,其他五经科、三礼科、三传科、三史科、学究科、开元科、通礼科、明法科等考试内容都有不同的差异。
其三是明经新科,仁宗嘉祐二年(1057)设明经新科,是为革除科举弊病而特设的科目,考试大经、中经、小经各一。其中考查《论语>《孝经》墨义、大义各十道,分八场,以六通为合格,另测试时务策三道,大体相当于考查时事政治,以文辞典雅者为通。其出身与进土同。与唐朝明经科相比,我朝明经科的考试重点由帖经、墨义变为大义,更加注重举子对儒家经典的理解和发挥。鉴于唐代科举的帖经、墨义完全是靠死记硬背,而诗赋考试又与治国安邦没有太多直接联系,朝廷废除了帖经、朋义,诗赋等传统相目改试经义,这是论述儒经某内容的小论文,既考查考生对儒家经典的掌握理解,又考查考生的文笔水平。
然后是武举,武举又称武选,是朝廷选拔军事人才的主要途径,也是我国科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唐代已有武举,有军谋越众、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等科,以武艺高下取人。武举正式确立始于仁宗天圣八年(1030),但因武举所设科目流于形式,缺乏军事上的实用价值,所选拔的人才良莠不齐,皇祐元年(1049)废罢武举。英宗治平元年(1064)再置,沿至至今。武举的选拔范围较为广泛,三班使臣、诸色选人、不曾犯赃及私罪情轻者、文武官子弟中未触犯法令者,均可以应举。熙宁年间规定:武举每三年一次,与进士等科同时发解,先考《孙子》《吴子》两种兵书及兵机对策,再校试弓马武艺,合格者赴殿试。殿试考骑射和对策,以弓马骑射成绩决定等级高下,以对策成绩决定录取与否。对策的内容以边防、时务为主,多问与兵法、军事战争有关的内容。
童子举是朝廷专门为智力超常儿童应试设置的考试科目,又称应试神童。规定凡十五岁以下儿童,学业有成,能通经作诗赋者即可由所在州府解送京师。国子监审验后,送中书复试,合格者即皇帝殿前亲自试之。殿试优秀者,也可以拜官。我朝名臣晏殊便是名噪.一时的神童,后来通过童于科入住。
童子科举应试内容,起初并无具体规定,一般是视童子背诵经书以决中否。真宗时,诏试考生诗赋。早期童子举虽然考试内容较为简单,却选拔出了一些优秀的少年学子,其中不少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也有的成为一代宗师。童子举没有固定试期和录取限额,但真正的神童数量毕竟有限,因而朝廷由此举而通达者屈指可数,自仁宗至今赐出身者仅二十人而已。
制举又称制科、大科、贤良科,其科目设置、举行时间、录取名额都是不固定的。朝廷的制科由皇帝亲自主持,不需要经过贡举那样复杂的程序。宋朝初年,沿用后周之制,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三科。后来科目逐渐增加,制科允许在职官员及平民百姓,经所在官府推荐应试,如苏辙便是已考中进士,此后复举制科。考试内容为礼部考论三道,共三千字以上,文采和义理俱优者中选,然后由皇帝主持策试,考试对策一道,不试诗赋。成绩分为五等,因为第一、第二等从不授予,所以第三等为最高,待遇相当于进士第一名。
词科是我朝宏词科、博学宏词科、词学兼茂科的通称,也是为朝廷选取起草诏书诏文书人才而设置的考试科目。进士科重诗赋,士人多擅长章句文词,王安石变法时期,进士科罢诗赋,重视经义。文人见章句者减少,而朝廷日常所用的诏、晧、表、铭、赋、颂、赦、檄文等公文都沿用四六文旧体,为保证起草此类文稿者后继有人,哲宗绍圣元年(1094),设立宏词料。每年进士考试结束后,允许进士登科人或罢任官员到礼部报名应试,其考试规则与进士科相仿。词科考试内容主要是朝廷日常所用行文,文体上注重四六对偶、声韵和谐及典故堆砌,多在形式、技巧上下功夫,内容平淡而辞藻华丽。词科的地位稍逊于制举。
朝廷恩科的设置,一是赐给功臣子弟或圣贤后裔科举出身,旨在表彰先贤或功勋卓著的名臣宿旧。如宋太宗赐孔子后裔乡贡进士孔世基同本科出身,宋真宗曾赐孔子第四十六世孙孔圣祐奉礼郎,近属授官及赐出身者六人。二是实行特奏名制度。一些屡试不第、年资较深的老迈举人免解试、省试而直接参加殿试,赐予科名或一官半职。每次科考都有大批举子落事,其中有屡试不第而老死场屋者,甚至有人因考不中而投奔敌国。有落第进土夫妻投河者,也有举子徐履因功名之重经常犯心疼之病。为了照顾这些读书人,朝廷对多次参加省试、殿试落第者予以特殊录用,称“特奏名”。其录取的条件主要考由子的应举次数和举子年龄。朝廷规定,只要应举十五次以上,即准予自加奏名,无年龄限制。特奏名所录举子多为白发老迈之人,通常是象征性地授予一任官职,且多为一些试衔散官或长史、助教之类的低级而无职事的官衔。这种方式将读书人毕生束缚在书本和考场,不使他们因绝望而萌生异志,目的是维护朝廷的稳定。
考试方面也是严格至极,不仅废止门生称谓及公荐制,而且对主考官在考试前都所在制定院内的锁院制度,还有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用纸封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公布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的封弥制度,为了防止考生在试卷上做暗号、标记等作弊行为,试卷让人重新抄写一份的眷录制度等等......
虽然科举制度首创于隋唐,然而,当时门第等级观念还有很大影响,新老世族把持着取土大权,科举成绩并不是唯一标准,很多有才华的平民并不能凭借科举得到任用。大宋彻底打破了门第等级对科举制的影响,基本上取消了对举子出身的限制,士农工商的子弟均可参加科举考试。这样的制度设计,使普通的平民阶层可以通过科举改变自身及家族的命运,也间接地扩大了文化普及的范围。从这个层面来说,科举制度无疑是滋养大宋灿烂文化的肥沃土壤。在彼此的感叹声中结束了这次的教育学习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