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詹姆斯·碰瓷·哈登!(1/2)
我是詹姆斯·哈登,一个出身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黑人小子,高中就读于洛杉矶西南部郊区的莱克伍德阿迪西亚高中,毕业后,本应该去更强名校的我,选择了进入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代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参加大学篮球比赛。
今天,我将和我的队友们一起在UCLA主场保利球馆对阵那支强大的棕熊队。
赛前,主教练赫伯·森德克给我们布置了非常多的战术,但在看过棕熊队的比赛录像后,我总觉得这些毫无用处。
两队实力相差过于巨大,棕熊队的首发阵容极为恐怖,在我看来,甚至比一些NBA弱小球队的首发阵容还要厉害。
一号位达伦-科里森,是个只有1米83的小个子,进攻属性较强防守属性窜稀,在哈登眼中不足为虑。
二号位拉塞尔-威斯布鲁克,是个防守极佳的外线运动型球员,但就二号位球员的身高而言,还是略差一筹,想要在正面阻挡我的进攻,无异于痴人说梦。
三号位林沐,这是一个连自己都不甚了解的球员,前几场的比赛表现极为出色,攻防一体,除了较少的投篮次数外,似乎找不到任何方面的缺点。
“这是个难缠的对手,如果可以,我希望他可以早早地五犯离场。”
四号位,一位名字极度绕口的喀麦隆球员,同样的防守出色,明显的内线蓝领型球员。
五号位,凯文-乐福,同林沐一样,是今年刚进入球队的新人,强壮的身躯,柔和的手感,内线脚步扎实,篮板嗅觉极为敏锐。
“UCLA当初为什么没有招募我?林沐、乐福再加上我詹姆斯·哈登,NCAA总冠军还不是手到擒来?”
当然,这样的想法仅仅只是在哈登脑中一闪而过,如此多的优秀球员,自己必然不可能像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一样,拥有无限开火的权利。
大学时期的数据表现,可是进入NBA重要的筛选标准之一,哈登更希望依靠自己的力量,将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带入NCAA疯狂三月的锦标赛中。
当哈登在观察棕熊队的首发球员时,威少仍然在努力地寻找,那个能让林沐露出邪恶微笑的球员。
“那个大胖子?不太像,一看就很笨重,这样的球员实力一般不咋滴。”
“难道是杰夫·艾尔斯?但他的臂展和运动能力都非常一般,这种静态天赋很差的,压根儿入不了林沐的眼眸。”
“不会是那个长相有些奇特,留着小寸头,一双死鱼眼,笑起来还有些像弱智的大一新生吧?”
“詹姆斯·哈登?好像听说过他的名字,是不是今年入选全美高中全明星阵容的球员?”
百思不得其解,威少只好将精力再度放在球场上。
乐福和艾尔斯已经准备就绪,随着一声哨响,裁判将篮球抛向空中,林沐没想到的是,明显占据优势的乐福,竟然在跳球上输给了艾尔斯。
杰夫·艾尔斯,2009年第2轮第31位被国王队选中的强壮型内线球员,官方身高2米08,但在林沐看来,最多只有2米06。
与大部分的底层NBA球员一样,杰夫·艾尔斯的NBA生涯仅有五年,出场时间近乎于无,是名副其实的饮水机管理员。
太阳魔鬼队获得第一波球权,首发控卫泰-阿伯特控球过半场,达伦-科里森死死贴防,但7公分的身高差距是无论如何都弥补不了的。
运动能力没那么出色的阿伯特严格执行主教练赫伯·森德克的赛前计划,碰见达伦-科里森都要坚决突破内线,造成杀伤。
对抗后的杀入,科里森被撞开的同时为阿伯特腾出了一道突破禁区的路径。
毫不犹豫,阿伯特猛地加速,快要进入油漆区的时候,猛然发现对方的三号位球员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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