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洛杉矶探险小分队(1/2)
今天是个非常特殊的日子,于我而言,这是最近几个月里唯一一次值得纪念的时刻。
自从那个没有长角的魔鬼来到球队后,我已经很久没有放松过自己了,长路漫漫,唯铁作伴的滋味相当不好受,但为了变得更强,为了在篮球场上更出色的表现自己,我终究还是低下了那颗骄傲的头颅,成为了魔鬼身旁的同行者。
我仰望着头顶的阳光,有多久没有这样安安静静地看过天空了?
头一次发现加利福尼亚州的景色如此美丽,如果可以,我愿意一直沉浸在这美妙的时刻中。
然而,一道如同梦魇般的声音,打破了我此刻的宁静。
“瞅什么呢?天上有猪在飞?”
没错,说这句话的正是我的“好兄弟”林沐,那个带着我在撸铁道路上越走越远的恶魔。
“我TM都快等了一个小时了,你问我在瞅啥?”威少很气愤,如果不是理智压抑住了他那不太灵光的脑袋,今天高低要让对面见点红色的东西。
“别生气,好东西不得多等一会儿?今天我会让你俩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快乐!”林沐自然地将胳膊搭在威少的肩膀上,顺势又将大手放在了那圆圆的脑袋上,略微盘了几下,别说,还真的叫人有些上瘾。
就好像那些五六十岁的大爷喜欢轱辘核桃一般,怪不得邓肯没事干就撸吉诺比利的脑袋,这种体验,别有一番滋味。
“我俩?除了我,还有谁?”
“乐福啊,他可是今天的东道主,我俩的快乐,还得指着他来买单!”
众所周知,想要得到快乐,必要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喜欢读书的人,沉浸在图书馆中,代价便是他那不值钱的个人时间。
喜欢打篮球的人,在球场上大杀四方,代价便是无人可知的辛苦训练。
喜欢按摩洗脚的人,享受着技师们贴心的个人服务,代价便是你囊中为数不多的钞票。
林沐今天的目标,便是洛杉矶附近一家著名的洗脚房,听说那里的技师一个个貌美如花,手法极佳,广受男性同胞的好评。
当然,这种好事儿不能够一个人享受,快乐要一起分享,这是林沐18年间深受社会主义教育而获得的认知。
因此,他叫上了威斯布鲁克,又喊上了凯文-乐福,决定三个人一同前往。
在林沐到来后的五分钟,乐福穿着一身花背心,开着一辆小汽车停在了两人的面前。
就家庭背景以及经济情况而言,乐福无异于球队中NO.1的存在。
身世显赫的豪门世家,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相较于沾染毒品被指控入狱,目睹好友被枪杀后决定洗心革面的老威斯布鲁克,凯文-乐福的父亲斯坦-乐福,可是远古时期的球员之一,在1971年NBA选秀中于第1轮第9位被巴尔的摩子弹队(现华盛顿奇才队)选中,职业生涯曾效力于巴尔的摩子弹队、洛杉矶湖人队以及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乐福也算是子承父业,且在联盟中获得了比父亲更出色的成就。
当然,如果仅是这样,乐福的家庭背景算不上有多显赫,然而因为在国内名气、传播度等种种原因,有件事情几乎都没有人扒过,就是斯坦的哥哥、乐福的伯伯:麦克·乐福。
他是上世纪60年代成立的美国摇滚乐队“The Beach Boys”的成员,并担任主要创作人和主唱之一(这同时是个和声乐队,个个会唱)。乐福和叔叔麦克的关系很不错,且据说乐福小时候,曾被带到演唱会台上表演过,“The Beach Boys”算是半个家庭乐队,他们的核心阵容,主要是由几个有血缘关系,并关系密切的人组成的。
麦克·乐福的表兄弟布莱恩·威尔逊、卡尔·威尔逊和丹尼斯·威尔逊皆是乐队核心成员。
而其中,布莱恩·威尔逊身为乐队队长和主心骨,他在现代乐坛的地位,不开玩笑的说,跟保罗·麦卡特尼和约翰·列侬相差无几,“The Beach Boys”,或者说是“沙滩男孩”,他们在现代音乐史的影响力和地位,不逊色于披头士、猫王、辛纳屈这些人多少,可以说是美国文化的一个代表,确确实实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们是美国史上最伟大的乐队。
最具知名度,最具文化背景,在如同NBA这样的联盟中,乐福一家绝对算得上家境显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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